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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晚自习值班的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6-09-02     信息来源:     


   为加强晚自习管理,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晚自习值班规定(暂行)》。具体如下:
   一、晚自习值班由学生处总负责,教务处协调,系部配合。学生处负责将“晚自习学生缺勤登记表”于值班次日及时送达各系部书记;教务处负责晚自习值班表的编排及相关材料的编印;系部书记负责将“晚自习学生缺勤登记表”及时送达各班主任。
   二、所有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必须参与值班,特殊情况除外。
   三、各校区总值班人员负责晚自习值班人员的签到、签退及相关材料的收发。
   四、晚自习值班人员须按时到岗签到、签退,领取点名表,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岗。晚自习期间,清点班级人数,认真填写“晚自习学生缺勤统计表”,负责维持好教室纪律,保持室内安静,督促学生独立完成作业,并认真复习、预习,严禁学生讲话、随意走动、吃零食、打牌,学生因事出教室的,值班人员应认真核实并督促其及时返回,严禁学生无故在卫生间逗留;因病出校的,需由家长亲自来接并及时和班主任联系。下晚自习后,须将点名表、缺勤学生统计表一并上交总值班室。
   五、晚自习值班人员因公、病、事假不能上晚自习,应和总值班人联系并提前自行找好替班人员。
   六、值班期间,所值班级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值班人员须及时和总值班人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七、晚自习值班费用每晚60元。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