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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技师学院课堂规范(暂行)

发布时间:2017-05-05     信息来源:     

课堂教学是传授知识和训练技能的主要形式之一,课堂秩序是影响教师授课与学生学习的重要因素。为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教师必须熟悉和钻研课程标准,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备课,并在备好课的基础上,遵循教学原则和规律,运用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组织、实施好每一节课的教学。

二、教师上课应准时到课堂,认真清点学生人数,统计学生出勤情况,填好点名册。师生问好后开始上课。

三、教师上课要做到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不离开课堂。不允许私自调课、停课。教师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时到校上课者,一般应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

四、教师上课要服装整洁,仪表端庄,教态自然大方,不得拨打、接听电话。体育教师上课须穿运动服装,实践课教师上课须根据场地要求着装。

五、教师讲课做到:目的明确,讲授正确,重点突出,语言清晰,板书工整,组织严密,培养学生动手操作、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教师在专用教室上课时,要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或规定进行,既保管好各类物件,又发挥其效益。

七、课前学生要清理黑板,保持教室清洁、卫生,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课程表规定,到指定教室上课。学生上课要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预先向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请假,学生无故旷课,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学生听课做到:注意听讲、积极思考、认真笔记,踊跃回答教师的提问,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

九、上课期间,任何人不得调用任课教师和学生,教师和学生不得随意离开课堂,否则按旷课论处。

十、上课期间,师生应严格遵守教学场地和操作安全管理规定,严防事故发生。

十一、学校和其它部门召开学生大会、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或安排其它大型活动需停课、调课时,需经院长同意,由教务处下达停课、调课通知,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通知停课、调课。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201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