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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稿: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09-28 阅读次数: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7年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根据省、市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人才队伍实际情况,实现申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对象

符合中专、技工教师系列中级和高级评审条件的在职教职工。

二、申报(推荐)要求

(一)我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评聘结合,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二)2017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执行《安徽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师﹝2009﹞14号);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执行《安徽省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师﹝2009﹞15号);技工系列职称评审标准参照《安徽省技工院校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人社秘〔2014〕309号)。

(三)申报人的基本条件和学历资历等材料由组织人事处审核;班主任带班工作情况由学生处审核;兼职工作情况由所任职部门审核;教学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由教务处会同相关教学系部审核;指导学生竞赛情况由实训中心审核。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职称申报和初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徽滁州技师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主任:汪上

副主任:张福兴、湛承鲲、余君琳、潘海波

成员:王定文、李平、邓仕海、赵开江、江涛、梁建国、施文、胡孝华、曹月鹏、吴文琴。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王定文,成员:谢爱武、陈跃、俞峰、李强、郑贤龙、吕君卿。

四、申报(推荐)程序

(一)材料准备。各申报人员根据《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材料》(附件1)组织和装订相关材料并填写《2017年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2)。

(二)初审评分。各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和证书原件提交至相关部门审核打分,打分标准详见《安徽滁州技师学院专业技术岗位量化赋分表》(附件3)。

(三)复审评议。各申报人员的推荐材料由系部统一提交组织人事处。评审委员会复审并进行评议,根据空岗余额情况择优推荐申报人。

(四)公示上报。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校内公示,接受公开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者,由学院向主管部门推荐上报。

五、时间安排

(一)2017年10月9日前,申报人员准备推荐材料并完成初审评分,另请申报人员同时根据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7﹞53号)》准备评审材料。“推荐材料”和“评审材料”同时提交申报专业所在系部审核。

(二)2017年10月10日前,各系部汇总材料提交组织人事处,由评审委员会复审并择优推荐申报人。

(三)2017年10月15日前,组织公示,并按要求向相关主管部门报送材料。

六、相关说明

(一)请各位教师收到通知尽快学习并按要求准备材料(“推荐材料”和“评审材料”)参与评审(推荐);

(二)《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材料》按目录装订,涉及的材料复印件务必有审核人签字(盖章),每份复印件上应写“该件为复印件,审核人:XXX”,遵循“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三)申报人员务必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联系人:陈跃,联系电话:3110540,邮箱:czcy2012@163.com

(四)本文件解释权在院组织人事处。

附件:1、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材料(目录).docx

22017年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简明情况登记表.xls

3专业技术岗位量化赋分表.doc

4普通中专系列教师职称申报申报材料汇总 .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