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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跃     发布时间:2019-10-15     信息来源:王定文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处、室: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小学(幼儿园)中专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滁教体人﹝2019﹞35号)及我校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为从事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在编在岗教师,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技工系列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关于印发安徽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438号)文件规定;

中专系列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教师〔2009〕14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教师〔2009〕15号)文件规定;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下载并填写《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请表》(附件1)并于10月18日下午5点半前到组织人事处确认申报基准条件并登记报名,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2.材料上报:申报人根据《安徽滁州技师学院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量化评分标准(试行)》及《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认定表》(附件2)自行组织材料,10月30日前将附件2、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上报组织人事处审核。

3.审核评分:组织人事处验证申报人材料原件(审核完成后原件返回)及复印件,并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安徽滁州技师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校政人事〔2019〕15号)量化赋分。

4.组织评审:学校成立“2019年安徽滁州技师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并根据学校空岗情况等额推荐上报人员。

5.公示上报:组织人事处对评审结果及申报人材料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推荐公示无异议人员至上级主管部门评审。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人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证书或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材料(A4幅面)用抽杆文件夹装订,原件无需装订。

中专系列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所需提交材料按相应文件要求准备。

2.评审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160元。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对评审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2187996。

 

附件1: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请表.docx

 

附件2: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认定表.docx

 

附件3:教师申报技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装订材料.zip

组织人事处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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