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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技师学院实训车间房屋拆迁项目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发稿:总务处 发布时间:2016-11-23 阅读次数:

项目编号:HS20161101

一、招标条件

    滁州技师学院实训车间房屋拆迁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拆除施工进行竞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滁州技师学院校区内(丰乐大道2238号)。

   2、拆除工程概况与规模:拆除砖混结构实习车间1栋(一层9间,其中北面墙需保留2米高且不得有倾斜、裂纹等影响安全的现象)、彩钢瓦棚2栋(一层约750平方米)、1栋钢结构框、1座水塔、联盛工贸车间钢筋混凝土雨棚1座,旱井回填(需用破碎建筑垃圾回填,必须填实)。

   3、拆除工期:开工令下达后,10日历天内完成拆除及场地清理工作。

   4、招标范围:实习车间1栋、彩钢瓦棚2栋、1栋钢结构框、1座水塔、联盛工贸车间钢筋混凝土雨棚1座,旱井回填(需用破碎建筑垃圾回填,必须填实),除招标人需要保留的围墙外,须拆除地块地面以上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的建筑垃圾由中标单位负责清理以及拆除现场的场地平整(场地平整高度,以实习车间地坪为准),拆除的所有材料归中标人所有。

   5、质量要求:场平地清。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招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非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知

   1、本项目设最低投标报价:97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低投标报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2、参加本拆迁工程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委派担任本拆迁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3、参加本拆迁工程的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交以下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标组成,均须单独装订成册和密封。

(一)资格证明文件

  1)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安全许可证副本;

  6)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和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备注:投标单位可用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替代资质证书原件或公证件,但投标单位自行     承担复印件二维码不清晰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

(二)商务标

  1)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

  2)投标函;

  3)诚信投标承诺书。

   4、请各投标人在滁州技师学院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人对本拆迁工程设有保留底价,保留底价在资信标后开商务标前公布,低于保留底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6、评标办法:最高价竞得的方式。

    7、投标单位自行对拆除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招标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如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11231700时前提出,如未提出即视同认可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8、答疑与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6112417:00时前发送至584233298@qq.com邮箱,招标人将以澄清公告形式于2016112517:00时前在滁州技师学院网站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9、中标价应是中标单位支付给招标单位的费用。

    10、本拆除工程以最高价竞得的方式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投标报价最高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时,则由招标人公开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11、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于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日内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不得签订背离其实质性内容和其他协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如因投标人原因3日内不签订合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

    12、本次招标工程合同采用固定总价。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缴纳,在投标人在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缴纳至招标人处。投标保证金须用密封袋密封并盖投标单位公章。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担保金现场退还。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现场清点,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清点中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担保金数额不足,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六、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

   2)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中标单位的投标担保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退还:拆除工程全部结束,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中标人(不计息)。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611281500

     2、开标地点:滁州技师学院会议室(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综合楼 207  室)。

八、合同主要条款

   1)拆迁工程合同签订当日,中标人按中标价将费用一次性交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2)中标候选人在签订合同后主动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将结果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3)本项目不得转包,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中标单位的派驻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常住工地,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离开工地,否则按500/日罚款,由招标人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中标单位进场开展工作前,必须向业主单位和安全管理部门提交拆迁实施方案、安全拆迁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6)中标单位实施拆迁工程时,须保留实习车间后墙(北面墙)2米高,并确保保留围墙无裂纹、倾斜等影响围墙安全性的隐患。拆迁区域内的旱井须采用破碎建筑垃圾填实,且填平后的井口与地坪高度保持一致。

   7)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拆除指令后,中标单位须在10个日历天内拆除完毕,同时拆迁现场的建筑垃圾须清理完毕,做到场清地平。

   8)中标单位开展拆迁工作前,必须在拆迁区域四周设置禁区围栏、围网、同时设立警戒标志,安排专人监护,禁止非拆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9)中标单位应注意施工安全,控制施工范围,确保周围建筑及设施的安全。控制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噪音不影响教学。控制粉尘飞石,确保周边行人及施工人员安全。

   10)中标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完善劳动保护措施。在拆除过程中,中标单位施工人员和设备因施工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11)在施工过程中,对被拆区域以外的校内设施、建筑及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2)工期延误的处罚: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800元,由招标人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13)本拆除工程的踏勘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机械进出场费及使用费、技术组织费、招投标等全部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14)拆除的所有材料归中标人所有。

九、招标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15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至代理机构,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时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滁州技师学院           代理机构: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海宁                  人:陈强                                

 话:13866520520                话:18055087975

                                     20161116

附:投标书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