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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在学生中开展“成语默写”和“唐诗表演”比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稿: 发布时间:2013-11-25 阅读次数:

校教字〔2013〕5号

各班级:
    为了弘扬民族文化精神,传承中华传统文化,提高中职学生人文素养,经研究决定在全体学生中广泛开展“成语默写”和“唐诗表演”比赛活动。具体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吴大明
常务副组长:高 建
副组长:范铭祥、储成东、张一豆、邹全胜、王清、王定文。
成员:施 亮、李 平、崔 康、赵开江、秦 静、沈冰翔、叶洪选、石洪生、谢承勇、曹月鹏、潘 艳、范传良、张鲁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平任办公室主任,叶洪选、石洪生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活动内容:
1、“成语默写”;
2、唐诗表演。
三、活动时间: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1月18日~11月22日)。教务处将活动方案发至学校网站,将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在橱窗中张贴、在校广播站循环播放,同时将相关内容印发给各班级,由班主任加强宣传。
第二阶段为排练阶段(2013年11月22日~12月20日)。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排练。
第三阶段为比赛阶段。“成语默写”比赛初定于2013年12月24日16:20~16:40。“唐诗表演”比赛初定于2013年12月25日14:30(11级、12级各班)和12月26日14:30(13级各班)。
四、比赛地点:综合楼阶梯教室。
五、比赛办法:
1、“成语默写”。比赛以班级为单位,每班遴选3名选手参加比赛,在规定的20分钟内以默写的成语数量多少和准确率核算分数,写对一个得1分,累计计分,3位选手所得分相加为该班级总分。
2、“唐诗表演”。比赛比赛以班级为单位,表演形式可多种多样,可配乐朗诵、可歌伴舞、可唐诗串连秀、可编成情景剧等,人数限定2~10人,时间限定3~5分钟。参加当天比赛的班级每班派5名同学当观众。
六、设奖办法:
两项比赛均设团体奖。一等奖设3名,二等奖设7名,三等奖设10名。班级颁发奖状,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七、比赛各项目负责人及评委:
1、“成语默写”比赛负责人:李平
2、“唐诗表演”比赛负责人:叶洪选、石洪生 主持人:潘 艳
八、场地音响、卫生负责人:
1、音响、摄影负责人:施 亮。
2、卫生负责人:沈冰翔。
九、比赛活动经费预算:人民币1500元。
附:“唐诗表演”比赛评分表。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2013年11月18日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唐诗表演”比赛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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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1、表演内容:主题鲜明,

内容健康。

(2分)。

2、表演形式:表演的形式新颖,有特点。(2分)。

3、表演配合度:台上表演衔接自然,配合适当。

(2分)。

4、着装:着装适宜。

(1分)。

5、舞台效果:舞台效果好。(3分)。

总  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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