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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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绿化移植项目公告

发稿:汪海宁 审核人:范铭祥发布时间:2018-11-01 阅读次数:24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绿化移植项目

 

 

 

   

(自行招标)

 

 

 

 

 

 

 

    :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      2018年10月                   

投标须知前附表

编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绿化移植项目

建设地点:滁州市

招标单位: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8.2万元,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2

招标范围

见第一章投标须知第2条  

3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4

工期要求

不高于 15个日历天

5

质量标准

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6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一  份,副本   三  份。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 1500元开标时现场交纳至招标人处,采用现金形式,需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金额、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
退还方式: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交齐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9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8000元

缴纳单位名称:另行通知 

开户行:另行通知

账  号:另行通知

汇款务必注明缴款人名称及用途,切勿以现金存入。

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3日内交齐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如未按期交齐履约保证金的或拒绝签订合同,或自行转标,视同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该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直接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半)满后无息退还。

10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2018年 11 月 7日 16时 00分     

地  点: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3幢2单元6层(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11

开  标

开标时间:2018年 11 月 7日 16时 00分     

开标地点: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3幢2单元6层(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12

清单、控制价

请在安徽滁州技师学院网站下载。

13

中标价

经投标人评审及确认的最终报价。

 

报名时间及勘察现场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15:00时前

勘察时间:2018年11月5日15:10时 

答疑澄清时间:2018年11月5日17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 407132572@qq.com邮箱,招标人将在2018年11 月5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安徽滁州技师学院网站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申请人可从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综合楼二楼222室处报名,并组织统一踏勘现场,联系人:汪海宁13866520520 

报名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未报名及勘察现场的单位不予投标)

14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用2000元,清单控制价编制费2000元,专家评审费用(专家评审费用以实际累计支付为准),上述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一、总则

 

1.    工程概况

1.1   本次招标工程名称:

招标单位: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1.2   本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 8.2万元,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1.3   本工程概算造价约8.2万元。

1.5   现场条件:

①施工场地:   已具备    ;  ②施工用水、电:  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③场内外道路:   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2.    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    承包方式

3.1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4.    工期要求

4.1   要求工期不高于 15 日历天 (自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    质量要求

5.1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5.2   本工程不执行其它关于工程优质优价的定额、文件的规定。

6.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6.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6.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资金来源

7.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已落实。

8.    标段划分

8.1   该工程划分:一个标段  

9.    招标方式

9.1   本工程招标方式: 自行公开招标  

10.   计价方式

10.1  本工程合同计价方式 固定总价  

11.  评标办法

11.1  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2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1.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资格证明材料两部分组成

21.2  商务标包括以下内容:

2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1.2.2诚信投标承诺书;

21.2.3投标函;

21.3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和职称证书;

22.  投标报价

22.1  本工程控制价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80975.63元 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工程控制价的所有内容在2018年11 月 1 日17时后 ,在安徽滁州技师学院网站予以公布。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3.   投标有效期

23.1  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4.   投标保证金

24.1 投标保证金数额:1500元,开标时现场交纳至招标人处,采用现金形式,需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金额、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

退还方式: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交齐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24.2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4.2.1凡是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投标,否则,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4.2.2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4.2.3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24.2.4在招标活动中有违规和违法行为;

24.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5.1  投标文件:书面文件(商务标、资格证明材料)一式 肆 份,正本 一 份,副本 三 份。

25.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5.3  商务标中的授权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

26.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6.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26.1.1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资格证明材料应当分别装订。商务标按授权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等的顺序装订在一起;资格证明材料单独装订。

26.2  投标文件的密封

26.2.1投标人应当将商务标正本、副本密封在商务标袋内。资格证明材料密封于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袋内。

26.3  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标记

26.3.1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工程名称。

26.3.2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7.   投标文件的提交

2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 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 2018年 11 月 7日 16时 00分 

地  点: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3幢2单元6层(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28.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8.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8.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5条、第26条和第2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8.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四、开标、评标和定标

29.   开标

29.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9.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7.1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9.2  参与开标的相关部门: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

29.3  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29.3.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下列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供资格审查。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和职称证书;

对于投标申请人不能按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人,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开标程序。

29.4  开标程序

 ①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主持;

 ②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单位相关人员是否到场;

 ③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④经确认无误后,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⑤招标人在开标现场确定预中标候选人3名,并依次排序;

 ⑥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30.  评标

30.1  评标办法

30.1.1由招标人3名(含3名)以上代表组成的询价小组对投标报价文件进行计算和审查,最终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

30.1.2商务报价得分(100分)计算规则如下:

30.1.2.1各投标人的工程投标总报价与平均值B相比,相同的得100分,每增加1%2分,每减少1%1分;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在计算B值、报价与B值百分比及总得分时,均取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平均值B:为通过详细评审的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商务得分计算示例如下

假设上述平均值为B,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A若A>B,则该投标人的商务得分=100-[(A/B-1)/1%*2]分。若A<B,则该投标人的商务得分=100+[(A/B-1)/1%*1]

30.1.2.3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及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可以参与商务报价得分的计算。

30.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无效标处理:

①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②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④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期、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⑤因投标人原因改变或遗漏主要指标或技术要求的;

6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31.   定标

31.1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31.1.1公示期结束无疑义后,第一中标候选人就为中标人。

 

 

 

 

 

第二章 合同条款

一、通用合同条款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二、专用条款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三部分通用条款。

1.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监督。

2)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必须经甲方同意使用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工程质量一次性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   工程价款的支付

2.1  工程预付款:   不预付工程款     

2.2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100%,一年半后如有死苗须按同等干径补齐并经业主确认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质保金。中标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中标人必须完成工程量清单(经业主确认)中所有项目,否则,招标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2.4  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后,乙方也应及时支付各方面的工资、费用及材料等款项,如有投诉拖欠,甲方将从下一次工程款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投诉方,纳入乙方总工程款中结算。

2.5  总承包企业必须与指定银行签订委托支付协议。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及时确认劳务分包企业按月提供的农民工工资详细单。

3.   合同价款及调整

3.1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确定

3.2  本项目投标报价以总价报价,价格一次性包死,不予调整。各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施工环境和市场变化等可能影响费用的因素及其它经济风险作出正确的评估,并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4 合同补充条款

4.1所有专业工程分包单位的选择必须经业主认可方为有效。

4.2工程拖延施工工期的处理

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计划工期完成的,业主单位根据拖延工期的严重程度采用以下方法处理:

4.2.1督促施工单位采用突击方法赶工期;

4.2.2对严重拖延工期,经业主多次督促,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的,业主单位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中止施工合同,并和施工单位进行清算。同时按原中标价格另选同样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原施工单位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另选的施工队伍施工,不得向业主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4.2.3按拖延工期每天处以500元违约金,并直接从施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3本合同文本未尽事宜,由合同签定双方在发生时具体商定。

 

 

 

 

 

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商务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一、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期:                   

 

 

 


二、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十一、如我公司中标,保证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严格按滁州市建设委员会滁建管【201223号文件要求办理“一卡通”手续;

十二、我公司承诺:近三年农民工工资无拖欠情况,若发生相关质疑或投诉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信用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投  

致:        (招标人)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为         工程交易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交易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大写)              (小写)       的投标总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交易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交易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建造师为本工程负责人,保证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在       个日历天(工期)内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4、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提交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交易文件的规定提交        万元作为履约担保。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

 

投标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绿化移植项目  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单位: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人: 汪海宁

联系电话:13866520520

 

                                  (单位盖章)

 

201810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程辰

联系电话:18855042353

 

 

 

(单位盖章)

 

201810

 

滁州技师学院绿化移植项目--清单.xls

清单编制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