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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校2020年专业带头人 和优秀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9     信息来源:王定文     

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加速选拔、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带头人和优秀骨干教师,提升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专业带头人和优秀骨干教师的评选,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校在岗专任教师和教辅、职能部门兼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按照《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人才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的条件执行,其中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三、评选名额

拟评选专业带头人6名,优秀骨干教师1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2。

四、工作安排

(一)10月9日—10月30日 个人自荐、系部推荐。各系部要组织教师(含兼任教师)认真学习有关评选文件,采取教师个人自荐与部门推荐相结合方式,经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并按要求于10月30日前集中将材料交至组织人事处311办公室陈跃老师处。

(二)学校评选。学校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报请校党委会审定。

(三)公示发文。将审定名单在校园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授予相应称号。被授予相应称号的人员,学校将予以一定额度的教学科研资料经费支持,具体标准根据《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人才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五、相关要求

1.各教学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申报评选工作,认真组织本部门教师传达学习学校《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人才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及相关会议精神。

2.各教学部门要根据所辖重点建设专业发展需求,合理规划和设定本部门专业带头人和优秀骨干教师的名额安排。

3.各教学部门要本着“从严从紧、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择优推荐,着重考察申报人对聘期工作的具体安排和目标设定。同时要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如发现申报人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将追究部门和当事人的责任。

4.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等部门,切实做好这次专业带头人和优秀骨干教师评选的名额安排、工作组织和资料审查等工作。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学校2020年度专业带头人和优秀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zip

组织人事处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