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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技师学院老校区房屋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31     信息来源:范铭祥     


  为确保工程质量、降低成本,本着公开、公平,择优选择的原则,我院对老校区房屋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2、工期要求:7天。

  3、项目名称:老校区房屋维修项目。

  4、工程地点:滁州市凤凰东路371号(电大)。

5、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二、施工内容、方案及要求

(一)、面积:约178㎡(7间,2处)

(二)、施工方案

1、用3cm×5cm,壁厚2.5mm方管做龙骨,间距1m,两侧用4cm×4cm角铁,12个点固定在山墙上,中间用铁丝20个点固定在房梁上;

2、用厚0.5mm彩钢瓦铺设,屋脊、房檐彩钢瓦加工后固定安装。

(三)、施工要求

1、主要材料必须经学校验收后,方可使用,否则学校不认可;

2、安装牢固、可靠;

3、服从学校管理,规范施工,确保安全,其安全责任自负;

4、施工场所卫生打扫干净,所有垃圾清理外运。

  三、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建筑安装、装饰、维修资质(有对公账户)。

  四、报价及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总价;

  2、报价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风险费、税金等,

  3、本项目设定的最高报价为1.25万元,

  4、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6月4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安徽滁州技师学院综合楼222室,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2238号。

  五、保证金

  1、项目投标保证金:0.2万元人民币,开标现场缴纳至招标人。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定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当场退还。

  六、资格审验

  报价前,招标人对报价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1、报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红章);

  2、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红章);

  七、评标办法

  (一)、招标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二)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所有投标文件无盖章、无法人、代理人签字的。

  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5、投标人填报的工期或质量要求不符的;

  (三)评标细则

  1、有效报价为低于(含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为中标人,

  3、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同时,当时进行抽签确定中标人,

  4、若不足三家,则改为竞争性报价或谈判,

  八、付款方式

   施工完毕,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量及质量进行核算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缴纳5%质保金后支付工程款的100%,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其他事项:

  1、报价一经评标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学校组织踏勘现场,报价人应对施工现场及工程量、损坏状况进行查看、分析、计算,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报价人未到现场踏勘的,不接受报价,踏勘现场时间2019年6月3日15时00分,联系人,李培国13965990633。

4、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项目转包给他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投标报价函和承诺书

致: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

1、 我方己认真阅读《老校区房屋维修项目招标公示》,并认可所有条款,决定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参加报价。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服从学校管理和安排,并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和时间,认真完成工程的全部内容,确保工程安全,其责任自负,不进行转包。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公司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      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老校区房屋维修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单位处理投标报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报价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务,本单位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方签字: 

                    日   期: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房屋改造及维修项目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老校区房屋维修项目

2.工程地点:滁州市凤凰东路371号(电大)。

3.工程内容、方案及要求:

(一)、面积:约178㎡(7间,2处)

(二)、施工方案

1、3cm×5cm,壁厚2.5mm方管做龙骨,间距1m,两侧用4cm×4cm角铁,12个点固定在山墙上,中间用铁丝20个点固定在房梁上;

2、厚0.5mm彩钢瓦铺设,屋脊、房檐彩钢瓦加工后固定安装

(三)、施工要求

1、主要材料必须经学校验收后,方可使用,否则学校不认可;

2、安装牢固、可靠;

3、服从学校管理,规范施工,确保安全,其安全责任自负;

4、施工场所卫生打扫干净,所有垃圾清理外运。

二、合同工期

工期:7天,自2019年6月 日至 日。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验收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付款方式:施工完毕,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量及质量进行核算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缴纳5%质保金后支付工程款的100%,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五、项目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甲方代表:李培国13965990633。

六、承诺

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其安全责任自负,不转包。

七、 争议解决

因合同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滁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滁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19年6月  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安徽滁州技师学院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当事人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发包人执四份,承包人执一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