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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8/2019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师德师风标兵”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7     信息来源:王定文     


各系、部、处、室: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市教体局相关意见精神,在2019年教师节到来之际,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师德师风标兵”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教育管理等工作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优秀教师”参评对象为专任教师,本学年度教学总课时需达到规定基本工作量;“优秀班主任”参评对象为现任班主任(需连续任满两学期);“先进工作者”参评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管理及教辅人员;“师德师风标兵参评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专任和兼任教师。

注:同一人不可重复评优。

二、推荐名额

2018/2019学年度全校共推荐表彰“优秀教师”9名、“优秀班主任”8名、“先进工作者”7名、“师德师风标兵”6名,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

1、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规定参加学校考勤管理;

4、教师基本工作量满量,顺利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科研活动,取得良好的成绩;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学科竞赛和技能大赛,并取得良好成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1、有违反学校各项管理规定行为,发生教学事故的教师,不予参评。

(二)优秀班主任

1、热爱教育事业,热心班主任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

2、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就突出,受到学生和家长的好评;

3、班级管理好,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文体活动,督促学生遵守行为规范;

4、上年度所带班级学生流失率在5%以下,学生到课率高;

5、在本学年度所带班级被系部评为优秀班级的班主任优先参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班主任:

1、班级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班级有学生违法犯罪的,有学生受记过(含)以上处分;

3、公物完好率较低的;

4、班级中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事件发生,有学生家长上访事件发生。

(三)先进工作者

1、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勇于创新,工作业绩突出;

2、在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或显著成绩;

3、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

1、违犯《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行为十项准则》的;

2、违犯学校规章制度或有渎职行为,受到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的;

3、一学年事假超过十五天,或病假超过一个月的。

(四)师德师风标兵的评选办法,按照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考核方案(试行)》执行。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1、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由各教学系部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审查有关材料的基础上推荐人选,分别由教务处、学生处初审,经人事处审核后上报院长办公会。先进工作者由各部门推荐,经人事处审核后上报院长办公会;师德师风标兵由各教学系部在考核测评基础上,按照名额推荐,经教务处初审、组织人事处审核后上报院长办公会。

2、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评优评先工作的要求执行,对在评优评先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的集体和个人,学院将取消评优资格;

3、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推荐名单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4、对本次评选出的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

五、评选材料及时间

1、为确保表彰工作有序开展,请各部门务必于20198月30日下午下班前按要求将附件材料(推荐表)报送组织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2、附件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组织人事处311办公室陈老师、谢老师处,同时报送电子档至邮箱:czcy2012@163.com

 

          附件:     附件1: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安徽滁州技师学院优秀教师推荐表.doc

                        附件3:安徽滁州技师学院优秀班主任推荐表.doc

                        附件4: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先进工作者推荐表.doc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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