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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滁州市委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8-17     信息来源:     

中共滁州市委文件

滁发〔2018〕13号


中共滁州市委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8710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9号)精神,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加快建设制造强市、技工大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滁州的征程中更好地发挥产业工人队伍的主力军作用。

(二)目标任务。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建设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

1.产业工人队伍不断壮大、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到2020年,我市产业工人总量达到80万人,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7.1万人,全市技能人才达到2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6万人,对打造制造强市、技工大市的骨干作用显著增强。

2.保障产业工人地位的制度更加健全。到2020年,国有企业基本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制率达到85%以上,产业工人参与国家治理和政治建设的渠道进一步畅通,产业工人的地位稳步提升。

3.产业工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实现。到2020年,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全面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保体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全市95%以上的国有企业和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4.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更加浓厚。产业工人在各类先进典型选树中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得到广泛弘扬,产业工人得到普遍尊重。

二、主要举措

(一)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1.强化和创新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加大在产业工人队伍中发展党员力度,提高工人党员比例,把更多的技术能手、青年专家、优秀工人吸收到党组织中来。积极引导“口袋党员”“隐形党员”及时亮明身份、转接组织关系,注重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产业工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服务水平。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深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发挥车间班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工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经信委;时限要求:长期)

2.突出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引领团结产业工人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深入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强化职业精神、职业素养和法治教育,引导产业工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诚信守法,培育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先导作用,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工作。(牵头单位: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时限要求:长期)

3.健全制度保证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产业工人担任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的比例有一定增加,担任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的比例有较大增加。严格产业工人代表和委员身份认定,健全执行产业工人代表和委员学习教育、履职保障等制度。实行产业工人在群团组织挂职和兼职,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发挥作用。健全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及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市政协办公室、市总工会、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企业联合会;时限要求: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4.创新面向产业工人的工会工作。坚持党建带工建,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指标考核体系。进一步深化市、县工会改革,推动改革措施落实。加快新领域新阶层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在先进装备、智能家电、绿色食品、新能源、新型化工、硅基材料等支柱产业建立产业工会联合会,推动在其他产业工人相对集中的区域、行业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推广国有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结对共建经验,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牵头单位: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时限要求: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

(二)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

5.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加快整合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院校布局、专业布点和功能分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实现职普招生大体相当。落实国家和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和激励政策,鼓励高等职业院校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高技能人才兼职任教。建立职业院校从企业引进紧缺专业的高水平技能人才“绿色通道”。深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建立工学交替、半工半读、远程教育等灵活学习方式。加快发展技工教育,扩大新技工系统培养规模。(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时限要求: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6.改革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面向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新型农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开展技能培训,构建覆盖城乡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比武、技能竞赛等,组织新录用人员及在岗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拓宽终身培训通道,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奖补制度。依托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建立现代化产业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等培养培训基地(中心)。完善职业技能培训绩效评价、职业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评定体系。(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企业联合会;时限要求: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7.统筹发展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建立完善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促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纵向衔接连通、横向互通互认。探索建立现代产业工人培养新模式,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促进人才培养与岗位使用有效对接。积极推广滁州市机械工业学校、滁州市旅游商贸学校现代学徒制试点经验,每年遴选一批技能领军人才,开展名师带高徒活动,加快青年技术骨干培养和绝技绝活传承。(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企业联合会;时限要求: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8.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允许开展技能鉴定。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方式。建立优秀技能人才技能资格越级申报、技能等级直接认定制度。支持企业结合岗位需要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按规定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完善政府购买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机制,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建设,逐步实现教育培训与技能鉴定分离。设立标准化、专业化职业技能鉴定场所,强化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企业联合会;时限要求: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9.打造更多高技能人才。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实施技师培训项目,开展以高级工为重点的技能提升培训,按照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养单位或职工个人研修提升补助。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作用,鼓励企业根据发展需要在关键岗位设立首席技师、技能专家等,并按期给予技师岗位津贴。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孵化拔尖技能人才。加快高技能人才专业市场建设,搭建高技能人才交流平台。鼓励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特聘岗位,对引进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原单位必要的培养补偿费用。以开展“身边的江淮工匠”推荐学习活动为抓手,倡导“做实、做细、做专、做精”的劳动精神,定期在企业职工中选树一批技术精湛、立足岗位、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叫响做实“江淮工匠”品牌(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工商联、市企业联合会;时限要求: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

10.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稳定就业。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不断提升农民工的学历层次、专业技能和胜任岗位能力。大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市内劳务对接,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拓宽农民工就业创业渠道。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市人社局、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时限要求: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三)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11.创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网络载体。依托政务服务共享数据平台,融合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等部门有关数据,建立健全结构清晰、数据准确、动态管理的产业工人队伍基础数据库,建设智能决策支持系统,及时准确掌握产业工人思想状况、生产生活、技术技能。加强网上思想引领、技术交流、创新成果展示、文化建设等,开展网上劳动和技能竞赛。(牵头单位: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市网宣办、市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时限要求: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

12.打造网络学习平台。将促进产业工人终身学习纳入城乡信息化建设,加强网络公共学习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网络教育培训新模式。鼓励企业建设在线学习平台,激励职工在线学习,提高产业工人有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建设面向产业工人的新媒体矩阵,开展“网聚职工正能量,争做中国好网民”主题活动,提升产业工人网络文明素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市人社局、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网宣办;时限要求: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

13.推行“互联网+”普惠性服务。建设网上“职工之家”,打造网上服务职工平台,实现网上维权帮扶、提供公共服务等,让产业工人在网上找到组织、参加活动。积极探索“互联网+”普惠服务新模式,提升网络服务产品的供给与服务能力,形成网上网下深度融合、互相联动格局。(牵头单位: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市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时限要求: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

(四)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

14.拓宽产业工人发展空间。改革企业人事管理和工人劳动管理相区分的双轨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推进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把优秀产业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搭建产业工人职业成长平台。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相当于本科、大专、中专学历落实相关待遇。(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时限要求: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15.畅通产业工人流动渠道。构建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健全市、县、乡三级人力资源库,完善职业供求信息收集、发布制度,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产业工人合理流动。建立技工“蓝卡”制度,依托社会保障卡加载标记功能,为技能人才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提供依据。完善技能人才落户政策,具备中级以上技能水平的省内农民工、外来劳动者,可在就业地按程序办理落户手续,其配偶、子女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市公安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市卫生计生委、市经信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时限要求: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16.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培养、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鼓励支持各地和用人单位对优秀、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实行特殊津贴制度或奖补政策。用人单位对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技能资格等级证书并受聘于相应岗位的产业工人,比照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确定工资福利待遇。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提高关键岗位、关键工序技术工人待遇。建立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企业可从创新成果转化收益中,通过奖金、股权等形式给予奖励。积极开展“江淮杰出工匠”、安徽省技能大奖、安徽省技术能手等推荐选树活动。(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时限要求: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17.改进劳动和技能竞赛体系。组织职工、职业院校学生参加劳动和技能竞赛,鼓励企业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深入推进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劳动和技能竞赛,定期举办全市性职工劳动和技能大赛,加强对在竞赛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选树工作,推动劳动和技能竞赛常态化、制度化。完善政府主导的劳动和技能竞赛组织领导、经费保障、效能评估和激励机制。对纳入年度计划开展跨行业(系统)市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的,给予610万元赛事补助;对纳入年度计划开展行业(系统)内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的,给予48万元赛事补助,补助资金从各级财政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分别列支。(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市科技局、市经信委;时限要求: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

18.加大对产业工人创新创效扶持力度。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开展先进操作法总结、命名和推广。推动建立职工创新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实验实训平台,每2年开展一次市级命名选树活动,探索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和工匠基地建设,促进企业技能领军人才与科技专家对接交流。结合“职工岗位创新”劳动竞赛活动,开展市级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鼓励支持产业工人创新项目孵化、成果评选、展示交流。(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教育体育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时限要求: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

19.组织产业工人积极参与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技能领军人才、职业院校骨干教师赴先进制造强国、职教大国研修培训,落实政府公派资助政策。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产业工人到国(境)外进行技能交流。鼓励企业、职业院校通过项目承揽、援助建设、劳务合作等方式,选派优秀产业工人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技能输出和帮扶援助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总工会;时限要求:长期)

(五)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撑保障

20.加强有关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法治保障。贯彻落实《安徽省职业教育条例》《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安徽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规定,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保障产业工人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联、市企业联合会;时限要求: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21.完善财政投入机制。落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政策,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人才专项资金等,加大对职业培训补贴和产业工人培养开发投入力度。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工作经费预算,对参加技师、高级技师教育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产业工人,给予一定的培训费补贴。健全职业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审计监督公告、预决算公开等制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市人社局;时限要求: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22.建立社会多元投入机制。落实完善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加大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投入的政策措施。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确保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支持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对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根据毕业生人数,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支持。落实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财税、金融、土地等扶持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市工商局、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市总工会;时限要求: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

23.完善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保障机制。创造平等就业环境,保障就业机会平等。完善工资平等协商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健全向一线产业工人倾斜的分配制度,坚持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督促企业依法为产业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可接续,住房公积金在产业工人队伍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鼓励企业开展互助互济工作,不断扩大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对产业工人的覆盖面。通过医疗、助学和生活帮扶等活动,加大对困难产业工人帮扶救助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提高产业工人健康安全素质。落实带薪年休假和疗休养规定,保障产业工人休息休假权利。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落实同工同酬待遇。(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总工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安监局、市工商联、市企业联合会;时限要求: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24.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理论政策研究。开展产业工人队伍状况调查。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职业院校开设相关课程,加强有关产业工人问题的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推动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教育体育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市人社局;时限要求: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

25.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氛围。组织引导市内新闻媒体深入基层采访报道,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加大对产业工人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职工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俱乐部)、职工书屋等公共文化阵地作用,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发展产业工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和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展现新时代产业工人风采的精品力作。组织劳模、工匠进学校、进课堂,进企业、进班组,奏响“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时代主旋律。(牵头单位: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市文联;时限要求:长期)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各地成立以党委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负责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政策指导、组织协调和整体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分类指导。建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情况年报制度,探索总结先进经验,有力有序推进改革。

(三)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主要举措,宣传改革实施中的先进典型、经验成效,营造关心、支持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强化督促检查。建立推进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制度,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分析研判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开展改革情况绩效评估,探索实行第三方评估。


附件:滁州市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滁州市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长:    朱  诚  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   姚  志  市政府副市长

高怀忠  市政协副主席、市总工会主席

 员:    蒋新志  市委副秘书长

朱宏兵  市政府副秘书长

于晓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卓海燕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杨明乐  市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书记

朱明春  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王永康  市委党校副校长

傅文发  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主任

杨剑辉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  莉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吴流水  市科技局总工程师

陈庭竹  市经信委机关党委书记

袁家华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李正刚  市财政局调研员

戴宗玉  市人社局副局长

曹金山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朱瑞明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工会主任

成永凯  市商务局调研员、机关党委书记

孙仁健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阮  兵  市卫生计生委工会主任

曹之淮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梁  芳  市工商局政治处主任

刘树人  市安监局副局长

尚昌虎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张银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沈大勇  市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边叶华  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王雪松  市工商联副主席

钱家广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

郝仙红  共青团滁州市委副书记

周爱勤  市妇联党组书记

徐  红  市文联副主席

甄  煜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副局长

夏  蕾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科科长

穆  松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助理、招生就业处处长

施向阳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副院长

方建胜  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联合会)秘书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高怀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蒋新志、朱宏兵、钱家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具体负责改革任务分解落实、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




















发: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滁现代产业园,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中共滁州市委办公室                   2018年8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