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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实验实训室设备使用绩效考核办法

2018年-05月-25日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实验实训室设备使用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实验实训设备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正常的评价考核制度,加强对外开放和服务,提高实验实训设备利用率和使用绩效,根据国家有关部门仪器设备综合效益评价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价格在1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和专用实验实训室,对特殊用途的大型仪器设备可以进行单项或选项评价。

  第二条 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设备管理、使用机时、教科研成果、人才培养、服务收入5个方面。大型仪器设备要建立健全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制度。效益考核以原始使用记录或有关资料、证件为依据。

  1.设备管理:包括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的制定、悬挂;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标签的粘贴;使用记录的填写存档;设备完好率等。该项满分为100分,权重系数为10%。

  2.使用机时:使用机时包括教学机时、教科研和技能竞赛培训机时和社会服务机时。该项内容的考核以有效机时与定额机时百分比表示。

  有效机时为: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须的后处理时间;

  定额机时:

  通用设备    600课时/年  公式=4课时×5天×30周=600课时。

  专用设备    400课时/年  公式=4课时×5天×20周=400课时。

  该项满分为100分,一个百分点为1分,权重系数为35%。

  3.人才培养:包括利用该设备培训学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数或技能大赛获奖等级数量。该项满分为100分,权重系数为40%。

  4.教科研成果:指利用该设备的实验结论或制成样品而取得的教科研成果。该项满分为100分,权重系数为10%。

  5.对外服务:指实验实训设备对校内外有偿使用的情况。考虑到实验实训设备价值等因素的差异,有偿服务收益率用实际到款数与设备原值百分比来衡量。每个百分点为10分,满分为100分,权重系数为5%。

  以上5项考核内容的具体计分办法见附件。

  考核标准:实验实训设备使用效益考核标准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得分高于90分(含)为优秀;介于75分(含)与90分之间为良好;60分(含)与 75分之间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凡属于考核范围的实验实训设备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第三条 考评程序

  分为自查、系(部)考评、学校核查3个阶段。

  1.自查由实验实训室管理员负责,主要任务和程序是:对所负责实验实训室本年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自查自纠,对照原始记录与相关材料,按要求认真填写《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实验实训室使用效益考评表》,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有效(空项填入零)。并按时将自查结果报系(部)考评小组。

  2.各系(部)应组成由主管负责人、设备管理人及有关专家参加的考评小组,负责本系(部)考评具体工作。系(部)考评的主要任务和程序是:

  (1)对本系(部)实验实训设备年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2)对每实验实训室自查填报的各项数据逐台逐项核实、评分。

  (3)根据得分评价标准,做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初评。

  (4)按时将考核评价表、系(部)考评总结报告等考评材料交学院实训中心。

  3.学校核查由学院实训中心负责,主要任务程序是:

  (1)组织评审专家组,负责对填报的数据进行查阅核实。抽查的实训室数不低于50%,40 万元以上的实验实训室为必查设备。

  (2)在学校核查的基础上,对大型仪器设备的年度使用效益情况做出总体考核评价,公布各设备年度效益综合考评和单项考评结果。

  (3)根据每台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得分,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四条 时间安排

  1.按年度考评,每年7月各系(部)组织自查考评,并于每年7月31日前将《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实验实训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表》及相关材料交院实训中心。

  2.每年8月学院核查、汇总,向全院公布考评结果。

  第五条 考核结果奖惩

  1.对于实验实训设备使用效益高的系部和个人,学院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2.考核结果将作为学院分配实验实训设备购置经费和安排维修基金的重要依据。

  3.凡不按本办法考核评估,或评估不认真,敷衍了事,或拒绝、拖延学院组织的评估验收,或在考评数据填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数据严重失实的有关实验实训室,将作为考评不合格处理。

  4.连续一年“0”机时的实验实训设备,实训中心将该仪器设备调整到其他需要的部门。

  

  

  附件一: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实验实训设备年度使用效益评价表

   附件二: 效益数据审核办法

  

  

附件一.docx

附件二.docx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