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4-01作者: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多媒体教室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保证教学、科研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本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教学多媒体教室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合理配置、物尽其用”的原则,保证教学、科研、生产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教务处为全院多媒体教室的管理机构,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多媒体教室的宏观管理及年终数据上报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教务处为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培训机构,负责教师多媒体白板使用培训。

第五条  各系部负责本部门多媒体教室的保管、使用和日常维护工作。系部设置的设备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做到每个班级的白板设备都要责任到人。

第六条  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必须执行专人责任制。各使用单位要指定专人做好日常的管理,设备使用完后相应的使用人应在使用登记卡上签名。

第七条  任课教师禁止安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不得利用多媒体电子白板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第八条  各系部要加强多媒体教室的日常管理和保养工作,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学院多媒体教室的维修,应按规定程序报学院审批、维修。

第九条  使用部门要妥善保管硬件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的说明书、驱动程序、保修卡和重要随机材料,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并在学期末妥善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第十条  使用多媒体教室,应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严防损坏、丢失。凡属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及器材损坏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规定予以赔偿。

本办法之公布之日内执行。

                             教 务 处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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