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红:依法推进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7-04-24

2016年12月2日,由教育部和中华职业教育社主办的“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座谈会——纪念职业教育法公布实施20周年”在京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志为本次会议作了重要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副总理刘延东同志出席了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主持。会上,李晓红副部长代表教育部作了题为“依法推进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讲话。

他指出,1996年《职业教育法》公布实施,进一步确立了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为推动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奠定了法治基础。20年来,教育部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把职业教育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突破口,认真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的法定职责,会同各部门依法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他强调,一是着力构建适应需求的人才培养结构。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坚持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大力发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相协调。20年来,共有1.37亿名合格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成为生产服务和管理一线的中流砥柱。坚持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每年开展各类培训上亿人次,有力支撑了产业发展、城镇化建设和人民群众脱贫致富。

二是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特色制度和标准。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逐步完善涵盖学校、教师、学生、教学、实习、投入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办学标准。职业教育逐渐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制度和标准体系,面向社会和市场办学的活力不断迸发,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显著增强。

三是深度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教育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建成62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推动组建了1300个职教集团,开展了165个现代学徒制试点,积极推行订单培养、厂中校、校中厂,产教融合发展、校企共同育人的局面基本形成。每年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为促进校企合作的平台、成果展示的窗口。

四是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重视培育工匠精神,重视创新创业教育,致力培养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机制,及时优化专业设置、教学标准、课程体系和教材教法。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中职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高职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超过90%。

五是持续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推动各地制定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目前各省(区、市)均已建立高职生均拨款制度,27个省份建立了中职生均拨款制度。实施重大专项,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超过800亿元,建成了一批示范学校、骨干专业、优质资源。实施学生资助和中职免学费政策,全国92%的中职学生已免除学费,15个省(区、市)免除全部中职学生学费,全国近40%中职学生、25%高职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有力促进了教育公平。

他强调,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并把每年五月第二周确定为“职业教育活动周”,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这些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同时我们也认识到,职业教育仍然是教育领域的薄弱环节,面对国家发展战略新要求和产业革命新趋势,还需要攻坚克难、提升水平。他表示,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这次座谈会的部署,瞄准到2020年基本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坚定方向、准确定位、细化措施,努力推动职业教育实现新的跨越。重点有三个关键词:

他强调,一是推进。加强对各地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等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对于成熟的做法,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提升为制度。对于工作进展不明显的,加大推进力度,加强指导和督促。充分用好“职业教育活动周”等载体,汇聚各方合力,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深化。完善引导政策和激励机制,确保职业教育正确的办学方向,推动学生多样化成才,推动学校特色发展,避免升学导向和升格趋向。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集团化办学等,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积极吸引社会资本资源,进一步形成多元办学的格局。

三是提升。紧密对接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建成一批世界一流的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借鉴吸收国际先进经验,打造和输出中国职业教育品牌,扩大中国职业教育的国际话语权和贡献力。

他表示,我们将全力配合做好《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为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营造更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