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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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寒假安排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8     信息来源:     

各处、室、系、部:

2018年寒假将至,为做好假期有关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安排

1.学生考试后离校,3月4日(正月十七 )学生报名,3月4日晚正常上晚自习,3月5日正式上课。

2.各系、部、处、室在确保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可安排教职工在1月31日至2月27日期间调休。本部门值班及调休表务必于1月30日前报办公室。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技师院党发〔2017〕7号)文件实行报备。2月28日(正月十三)全体教职工到校上班。

二、放假前工作

1.放假前教学部门将学生考试、考查试卷检查存档,并将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2.各部门对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自查,排除安全隐患,并关好水、电、门、窗。拥有贵重资产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3.总务处要进一步做好期末阶段后勤保障工作,维护正常办公秩序。

三、假期工作

1.教学工作。教务处要做好下学期教学统筹工作。各系、部要安排好下学期课表的编排、教室的调配和教师授课任务的安排,要对教师假期备课提出明确要求。

2.招生就业工作。招生就业处要做好春季招生的宣传工作。招生就业处及各系部要利用假期积极与企业联系,推荐学生就业。

3.信息工作。办公室要做好文件收发、传阅工作,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4.后勤工作。总务处要利用假期做好有关设施的修缮、维护,做好寒假期间对口升学班、参加省技能大赛师生和新学期开学后的教学、生活保障工作。要做好充分准备,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特别是要做好两校区给排水系统的防冻工作。

5.安全保卫工作。 保卫处、学生处要督促物业公司严格履行校园安全护卫工作,安排昼夜24小时值班,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重点部位的防范,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杜绝外来闲杂人员进入校区,确保校园安全。

6.慰问与送温暖工作。组织人事处要组织好向离退休老干部慰问工作,工会要落实好向家庭经济困难教职工送温暖工作。

7.培训与鉴定工作。技能培训与鉴定处、驾校要根据自身特点安排好假期各项工作,并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8.春节值班工作。春节期间(除夕至初六)由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值班,值班人员须严格履行值班职责,认真接听电话及填写值班记录。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问题,必须向院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相关应急事件处理原则和院主要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切实维护校园稳定。

9.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规定。学院各级领导干部要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部和省、市的相关规定,树立节俭文明意识,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学院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责任追究。

10.确保联系畅通。寒假期间,各位院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联系畅通。

值班室安排在学院大门口警务室,警务室钥匙在门卫处。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值班室(警务室)电话:2172309,物业公司、门卫室电话:3081535,腰铺派出所值班电话:3971110。

特此通知。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