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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全国中小学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

机构设置

工会职责

发稿: 发布时间:2025-06-02 阅读次数:

一、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根据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学校工会各项工作,完成工作总结。

二、贯彻《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努力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群众说话办事,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沟通领导和教职工的联系。

三、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组织筹备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四、切实履行民主参与职能,组织和代表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在民主渠道和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认真落实教代会的职权和开展的各项工作。

五、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做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工作,不断促进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的改善,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六、组织群众性的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文体生活。

七、收缴管理和合理使用工会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