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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老校区2026年快递服务站快递服务收纳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稿:总务处 发布时间:2026-10-22 阅读次数:

受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委托,滁州星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对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老校区2026年快递服务站快递服务收纳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老校区快递服务中心位于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老校区校内数字产业系一层东南侧拐角,面积约130平方米,仅用于快递收纳管理。

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遇学校搬迁,服务期自然终止),具体起止日期在《服务合同书》中约定。

3.服务管理费最低限价:1.8万元/年,投标人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作无效处理(当出现最高报价等于或大于两人的情况时,招标人采取现场抽球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4.风险提示:(1)招标人现有在校(老校区)师生数量约2800人(学校不承诺师生数必须达到此数字,可能存在学校搬迁,在校师生数逐年减少);

(2)学校每年寒暑假约三个月,假期留校学生少,假期期间须安排人在快递服务中心值守(工作时间以学校通知安排为准);

(3)师生可自主选择校外办理寄递业务,请意向投标人慎重报价。

二、重要事项:

1、中标人应按招标公告约定的事项提供服务,仅限于快递收纳整理,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禁止经营娱乐、生产加工、有环境和噪声污染的项目,店面装修须服从学校的相关规定,中标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管理使用,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

2、服务管理费支付方式及缴纳时间:中标人须在《服务合同书》签定时先将一年服务管理费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一年支付一次(需提前一个月支付);具体付款日期和付款方式在《服务合同书》中约定。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完毕),请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7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不按时签订合同视为违约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服务开始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且场地腾空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4、中标人须在签订《服务合同书》前必须完成服务管理费、履约保证金两项费用的交纳,交纳齐全方可签订合同。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并开始计算合同价款。

5、中标人可自行设计并进行装修改造,所有装修改造经费及设施配备均由中标人承担。为保证服务场所安全性以及保持与周围建筑风格统一协调,装修改造方案必须经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中标人要注意招标人的作息时间,不得在学生午休及晚间休息后施工。合同期内,中标人对服务场所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过程中不得改变服务场所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在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如擅自改动或破坏结构,中标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招标人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不得擅自拆除、破坏、移动、遮挡消防设备设施。如有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书》。服务期满后,中标人应当及时腾空场地恢复原状,并归还招标人,中标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6、服务期内的水、电、气均由中标人自行开通,经学校同意后安装水、电表并及时交纳水电费。服务期满后,招标人不为此给予任何补偿。

7、中标人有自行购置货架、设备等用品的,期满后自行收回;中标人要注意保洁,及时回收、清理纸屑等杂物;中标人要注意校方的作息时间,不得在学生午休及晚间休息后,播放音乐及其他噪声,影响学生休息及教师办公。

8、在服务过程中,中标人的服务场所只限指定区域内服务,区域外不得摆放任何物品。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学校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若出现因服务场所环境差、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超范围服务等其中的一项的,经说服教育、仍未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的,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罚500元∕次,并记录在案,直至终止合同。凡因违规被终止合同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在服务期内,因改造、改变场地用途、学校学区规划搬迁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服务合同书》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服务合同书》,不负责赔偿中标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服务管理费已交未到期部分(自中标人腾空场地并向招标人交回之日起算),经招标人审核审批后退还中标人;在服务期内不得转让。中标人转让服务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合同书》,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

10、中标人开始服务前,须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人须严格遵守招标人的相关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招标人的统一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

11、日常管理

(1)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各项管理,经营期间应做好经营场地的安全,包含但不限于: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维护秩序等,否则由此出现的一切问题由中标人负全责。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须在快递中心内设置快递包装盒(袋)集中堆放点,并负责日产日销。

(2)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对配置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过期的灭火器,更换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人在经营期间,严禁占用指定区域外的公共空间及消防通道,严禁拆除、破坏、移动、遮挡消防设备设施,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器。上述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次,服务期内累计违规次数超过3次,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已缴纳的服务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中标人经营时间必须满足师生需求,每天经营的时间不得短于9:00~21:00(寒暑假工作时间以学校通知安排为准)。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标人加班或延时服务,中标人必须积极配合,做到随叫随到。

(5)中标人必须按时、按规缴纳相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等各项费用。

(6)招标人有权对经营服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12.其他要求

(1)中标人在经营期间一旦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中标人在经营期间需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招标人的相关规定,中标人因开展经营活动产生的所有纠纷与招标人无关。

(3)合同期内若涉及不可抗力因素或招标人规划调整,中标人需无条件地服从招标人管理和安排。

(4)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发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违反法律法规等事故,经相关部门认定中标人承担的,需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同时招标人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5)由于政府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等情况,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招标人不提供承包过程中住宿、仓库、办公用房等其他设施。

(7)服务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中标人应于服务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7日内返还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并保持场地的完好状态。场地的装修装饰无偿归学校所有,中标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招标人认购或折价收购。涉及相关违约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中标人另行承担。超出规定退场时间,中标人遗留的所有设施、设备将被视为中标人放弃所有权的物品。

(8)服务期内,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费用。如因法律法规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及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学校房屋征收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招标人有权无偿收回场地,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服务管理费按照实际服务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9)在服务期内,中标人提前退出的,应提前60日通知招标人,且应向招标人支付年服务管理费的20%作为违约金,已缴纳的服务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招标人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同时中标人以及与中标人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招标人的新一轮招标活动。

(10)投标人成交后,开展业务期间应接受所有快递公司的快递收纳服务申请,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快递入内,导致校园出现积压或无法送达情况,否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且解除合同。

三、投标人应具备条件:

1、凡具有由邮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的地域范围须包含滁州市,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

2.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5家快递品牌授权方与其签订的有效合作授权书或协议书,且授权或签订协议的快递品牌不少于5家(注:须含有以下快递公司中的任意5家或以上:申通快递、圆通速递、中通快递、极兔快递、韵达快递、中国邮政、顺丰快递、京东快递),合作协议或授权书中许可经营的地域范围须包含滁州市或滁州市南谯区。

3、投标人成交后,7日内必须完成滁州市邮管局备案工作,否则取消成交资格。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咨询、踏勘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7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滁州星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联系咨询,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带至现场查验);

2.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不少于5家快递品牌授权方与其签订的有效合作授权书或协议书(提供授权书或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报价书(格式见附件);

7.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投标文件资料一式三份(投标文件中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须按上述顺序以A4纸制作,正、副本单独装订成册,并密封于同一个包装袋中,密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带至开标现场,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零散文件,否则,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中标人的确定

中标人的确定: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全部合格后,应当推荐投标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高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依次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若出现投标报价最高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成交候选人名次。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不得调整,报价文件一经报出,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撤回。

特别说明:成交后须在7天内提供快递公司对滁州市机电学校快递代理的授权书或协议书,且授权或签订协议的快递公司不少于五家。未能提供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行政楼2楼总务处(滁州市丰乐大道2238号)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5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上述费用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以上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

十一、疑问提交、解答方式

如投标人对公告文件有疑问,请于2026年10月26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353580173@qq.com (滁州星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招标人将在2026年10月27日12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网站(http://www.cztc.edu.cn/)“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十二、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人: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2238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老师 13805509850

2、代理机构:滁州星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新城大道18-1-31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礼权 18055011520

招标人: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代理机构:滁州星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2日

附件(见附件):

附件一: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二:服务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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