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官网欢迎您!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全国中小学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

学校首页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稿: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09-06 阅读次数:


各系、部、处、室: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发展测评工作的通知》(晥教师资函﹝2017﹞1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本次发展测评对象为2016年参加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培训且培训测评合格的参训教师(原机电工程学校)。参训教师名单详见附件2。

二、测评形式

1.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采用情境作品评审和相应的教学设计审查的方式进行。情境作品是指参评教师提交的反映其教学实践过程中运用信息技术进行课堂教学的视频,教学设计是教师组织课堂教学的方案(文本)。

2.所有参训教师于9月20日前登陆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选学平台(http://xxpt.ahedu.gov.cn/)的发展测评系统,根据诊断测评等级提交相应等级的情境作品和教学设计。培训的用户名及密码见附件2,情境作品评价标准及上传作品要求详见附件3。

3.发展测评情境作品一律以视频形式上传,统一为flv格式(请自行转换格式),大小不超过100M。教学设计以DOC、DOCX、PDF形式上传,不超过10M。

三、相关要求

根据市教体局要求,所有参训教师务必按时完成测评工作(免测条件参见附件1),请各系部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本系部(在系部任课)教师认真学习《评价标准》,并组织开展相应作品的提交工作,若未参加测评带来的利益损害(如继续教育、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等)由教师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550-3110540。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16年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培训合格人员名单.xls

   附件3: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评价标准(试行).doc


组织人事处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