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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安装吊扇、电路等项目招标公示

发稿:总务处 发布时间:2017-08-04 阅读次数: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对宿舍楼安装吊扇、机房电路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2、工期要求:7个日历天。  

  3、项目名称:安装宿舍楼吊扇、机房电路等项目。

  4、工程地点: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内。

  5、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6、施工内容及要求:

(1)、男宿舍楼6楼安装吊扇18台,电线1.5m㎡铜线,¢16PVC线管固定。

(2)、机房安装外部电路,电线10m㎡铜线,1.5m㎡铜线,¢50PVC线管固定,12回路配电箱1只,100A4P1只,40A2P3只。

(3)、购买LED灯10套,12W

要求:电线为国标,安装牢固,规范施工,确保安全,其责任自负。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从事五金电料经营切持有电工操作证(银行必须有对公账户)。

  三、报价及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总报价,

  2、报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风险费、税金等费用,

  3、本项目设定的最高报价为9600元 ,

  4、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8月8日15时。

  开标地点:安徽滁州技师学院综合楼二楼小会议室,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2238号。

  四、保证金

  1、项目投标保证金:1仟元人民币,开标现场缴纳至招标人。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定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当场退还。

  五、资格审验

  报价前,招标人对报价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1、报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红章);

  2、电工操作证原件、复印件(加盖红章);

  3、原件审验后退回,复印件单位留存,

  六、评标办法

  (一)、招标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评标小组(由招标人3名代表组成),评标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二)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所有投标文件无盖章、无法人、代理人签字的。

  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5、投标人填报的工期或质量要求不符的;

  (三)评标细则

  1、有效报价为低于(含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为中标人

  3、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同时,当时进行抽签确定中标人,

  4、若不足三家,则改为竞争性谈判,

  七、付款方式

   施工完毕,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95%,余款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八、其他事项:

  1、报价一经评标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学校将组织统一踏勘现场,报价人应对施工现场及、工程量、损坏维修状况进行查看、分析、计算,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报价人未到现场踏勘的,不接受报价,统一踏勘现场时间2017年8月7日15时,联系人,石中山13955009393。

  4、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项目转包给他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投标报价函和承诺书

致: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1、我方己认真阅读《安装吊扇、电路等项目招标公示》,并认可所有条款,决定以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元参加报价。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服从学校管理和安排,并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和时间,认真完成工程的全部工作。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      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

加贵单位组织的“安装吊扇、电路等维修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单位处理投标报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报价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务,本单位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方签字:      

                 日  期: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教室、宿舍、办公楼维修、搬运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安装吊扇、电路等项目

2.工程地点: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内

3.工程内容:

(1)、男宿舍楼6楼安装吊扇18台,电线1.5m㎡铜线,¢16PVC线管固定。

(2)、机房安装外部电路,电线10m㎡铜线,1.5m㎡铜线,¢50PVC线管固定,12回路配电箱1只,100A4P1只,40A2P3只。

(3)、购买LED灯8套,12W

二、合同工期

工期:7个日历天,自2017年  日至  日。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验收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付款方式:施工完毕,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95%,余款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五、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业主代表:石中山13955009393

六、承诺

1、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

2、服从学校管理和安排。

七、 争议解决

因合同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 )种方式解决:

(1)向滁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滁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17     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安徽滁州技师学院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当事人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人或代理人:           法人或代理人: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