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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徽滁州技师学院2016-2017学年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稿: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05-31 阅读次数:

各系、部、处、室:

为了大力推进我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经院党委会研究,制定了《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及《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现下发给你们,请各部门组织认真学习并对照文件要求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各系部按要求成立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议工作小组”,并制定考核实施方案报院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组织人事处备案。

二、本年度考核工作

1、工作安排

各系部6月6日前于组织人事处领取教师《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表(试行)》后组织开展学生测评、教师互评、考评小组考评等测评。

2、时间要求

(1)6月8日前,各系部上报“考核评议工作小组”名单及考核实施方案;

(2)6月20日前,报送《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人员汇总表》(附件3),纸质与电子材料同时报送;另《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表(试行)》一并上交存档.

请各系部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处311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3110540,邮箱:czcy2012@163.com

附件:1.《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2.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组织人事处

2017年5月27日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为大力推进我院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引导广大教师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结合滁州市教体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滁教体人[2017]19号)文件精神及我院实际,制定我院师德师风建设意见。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教师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者。教育发展教师为主,教师素质师德为本,因此,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大力推进以德治校的重要举措。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师德师风是教师之魂,持之以恒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领广大教师更加自觉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为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创建高水平、富内涵、有特色地方职业院校,加快学校发展的需要。学校要完成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的任务,就必须拥有一支具备较高思想道德素质、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从严执教、教书育人、团结协作的教师队伍。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促进教风、带动学风,形成良好校风和育人环境的需要。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要通过教师的言传身教,把道德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要以教师良好的教风带动学生的学风,从而形成良好的校风,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人才强校的观念,为广大教师工作、学习、生活创造良好环境,努力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

3.坚持从实际出发,关心、理解、体贴教师,将思想道德建设寓于做实事、办好事的实际工作中,在全心全意为教师服务中增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4.坚持将师德师风规范建设工作落实到教师日常管理之中,将师德师风考核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三、教师师德师风规范的基本内容

一要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二要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树立育人为本、做人民满意教师的理念,尽职尽责,静心教书,潜心育人,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三要关爱学生。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四要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循循善诱,因材施教。

五要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六要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现代职教理念,掌握先进教育教学方法,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潜心钻研业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及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途径

1.坚持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我院《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关于深入开展教育思想观念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动员讲话和文件精神认真研读相关法律、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加强师德师风考核。制定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实施方案,加强对教师师德工作考核,将师德师风建设同教师的教育教学各方面工作紧密结合,成为日常工作的重要方面,严格考核管理。

3.加强师德师风宣传。总结师德师风建设成功经验,大力宣传表彰正面典型(受表彰的正面典型,要经过具体的评价和公开评选而产生,要写出典型事迹材料)。学院组织“师德标兵”的评选及表彰活动,以此检阅学年内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组织保障

1.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学院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政策的制定,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各系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党政负责人齐抓共管,共同承担工作责任。

2.将教师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全院上下汇智聚力,关心和支持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大力宣传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把师德师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开展以师德师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教师轮训,常态化、制度化地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紧密配合,学生、家长和社会积极参与,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有效合力。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2017年5月27日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考核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推进我院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正教风、促学风,根据《滁州技师学院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出发点,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队伍。

二、考核对象

1、全院在编在岗专任和兼职教师;

2、学院外聘教师(参加考核过程中的学生测评)。

三、考核内容

根据《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以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为师德师风考核内容。

四、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系部成立系部考核评议小组。考评小组5-7人,由系部党政负责人、教学秘书、团总支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等组成,教师代表由系部推选产生。

五、考核时间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每学年综合考核一次,于学年末进行。

六、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量化打分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学生测评、教师互评和系部考评相结合的形式,综合做出考核结论。学生测评、教师互评和系部考评权重计算分别为50%、10%、40%。

(一)学生测评

根据《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学生调查测评表》(附件1)所列项目由系部组织学生对被测评教师进行打分,总分按《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学生测评汇总表》表格说明填入。测评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由系部在被测评教师所任课班级中随机抽取学生参加测评(任课教师所有任课班级均参加测评),每班学生测评人数不少于10名(班级人数不足10人则全部参加测评)。

(二)教师互评

根据《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教师互评表》(附件2)所列项目由系部随机抽取五名教师对被测评教师进行打分,总分按《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教师互评汇总表》表格说明填入。

(三)考评小组考评

根据《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考评小组测评表》所列项目由考评小组核定逐项计分,填写《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分汇总表》并做出综合考评。

(四)考核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等次A(90分及以上)、等次B(80-89分)、等次C(60-79分)、等次D(60分以下)。各系部将考核结果报院领导小组审核,经党委会研究批准后全院公示。另根据《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暂行)》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以上的不得评为优秀。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的;

3.歧视、侮辱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4.乱收费,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违反廉洁从教要求的;

5.工作态度差,纪律涣散,不服从学校管理,无理取闹,恐吓威胁学校领导和其他教职工,情节严重的;

6.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7.玩忽职守,造成较大责任事故的;

8.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考核等次优秀的,在职务与职称评审、晋级、岗位聘任、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在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师中推荐遴选“师德标兵”,办法另定。

(四)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晋升职务、职称、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按规定取消教师资格,直至解聘。

八、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要把师德考核作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要以此为契机,引导教师自觉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不断规范从教行为。

(二)各系部要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考核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严防走过场。

(三)各系部要按要求认真拟写本部门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方案,经院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表(试行)》及相关附件表格按时间要求及时报送至组织人事处。

(四)考核过程中 组织测评的相关材料(学生、教师测评表(附件1、2)等)由各系部存档,备查。


附件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学生调查测评表.doc

附件2: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教师互评表.doc

附件3: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人员汇总表.xlsx


附件4:《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表(试行)》(由各系部于组织人事处领取)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