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度我院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年度我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滁人社发[2012]29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考核范围
原机电工程学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应当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全面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三、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考核程序
(一)被考核人员进行个人总结,同时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个人总结以及平时工作表现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三)领导班子集体审议考核等次建议,并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至7个工作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四)将年度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考核人员;
(五)对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职工,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时间要求
各系部、处室,请于2017年2月18日前将本部门所有人员《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级表》严格按照“优秀”指标考核完成及完善个人意见后送报至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张睿瑞
联系电话:0550-3022187
附件:1.附件1.doc 指标分配表
2.
附件2.doc 年度考核表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