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文 件
(自行招标)
招 标 人: 滁州市技师学院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 (盖章)
发 布 日 期: 2016年7月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A、投标须知前附表……………………………………………………………2
1、总 则………………………………………………………………………3
2、招标文件……………………………………………………………………4
3、投标文件的编制……………………………………………………………4
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5
5、开标、评标、定标 ………………………………………………………6
6、合同授予 …………………………………………………………………7
第二章 合同条款
1、通用条款 …………………………………………………………………9
2、专用条款 …………………………………………………………………9
第三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10
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1、授权书 ……………………………………………………………………11
2、诚信投标承诺书…………………………………………………………12
3、投标函 ……………………………………………………………………1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4
第六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15
A、投标须知前附表
编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教室、学生宿舍维修工程 建设地点:滁州市内 建设规模:主要维修内容包括:机电工程学校和技师学院门窗维修、床维修 、老楼供水、电维修等,具体详见维修清单。 |
2 |
招标范围 |
见第一章投标须知第2条 |
3 |
工期要求 |
要求工期:必须在2016年8月15日前施工完成 |
4 |
质量标准 |
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
5 |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水电安装的装饰装修的企业); 2、现场安装人员具有电工安全操作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 一 份,副本 一 份。 |
7 |
勘察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
2016年7月27日15时集中进行勘察现场。 联系人:杨汉基,13955002481;石中山,13955009393 |
8 |
投标 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数额: 0.3万元开标时现场交纳至招标人处。 退还方式: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
9 |
履约保证金 |
数 额: 3000元 收款单位:滁州市技师学院 开户银行: 中标后另行通知 银行帐号: 中标后另行通知 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
10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收件人: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 时 间:2016年7月29日9时 地 点:滁州市技师学院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
11 |
开 标 |
开标时间:2016年7月29日9时 开标地点:滁州市技师学院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
12 |
中标价 |
在评标中中标单位的投标总报价作为中标价。 |
13 |
招标代理费 |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人民币2000元计收,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 工程概况
1.1 本次招标工程名称:教室、学生宿舍维修工程
建设单位:滁州市技师学院
1.2 本工程建设规模: 主要维修内容包括:机电工程学校和技师学院门窗维修、床维修 、老楼供水、电维修等,具体详见维修清单。
1.3 本工程概算造价约 7 万元。
1.4 现场条件:
①施工场地: 已具备 ;
②施工用水、电: 甲方提供 ;
③场内外道路: 已具备 。
2. 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3. 承包方式
3.1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卫生) 。
4. 工期要求
4.1 要求工期:必须在2016年8月15日前施工完成,每延期一天,罚款500元。
5. 质量要求
5.1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5.2 本工程不执行其它关于工程优质优价的定额、文件的规定。
6.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6.1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装饰装修的企业);
6.2 现场安装人员具有电工安全操作证;
6.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资金来源
7.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已落实。
8. 标段划分
8.1 本工程划分:一个标段;
9. 招标方式及发包形式
9.1 本工程招标方式: 自行公开招标 。
10. 计价方式
10.1 本工程合同计价方式: 固定总价 。
11. 评标办法
11.1 本工程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二、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联合部令第3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工程招标文件。
13. 招标文件的组成
13.1 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
第六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13.2 除13.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3.3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
14.1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具有约束作用。
14.2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5.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15.1 踏勘现场
15.1.1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5.2 投标预备会
15.2.1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6. 投标文件的组成
16.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内含资格证明材料)组成,商务标包括以下内容:
16.1.1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16.1.2诚信投标承诺书
16.1.3投标函;
16.2 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2.1 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6.2.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6.2.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若投标人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装饰装修的企业,本项不需要提供)
16.2.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装饰装修的企业,本项不需要提供)
16.2.5 现场安装人员具有电工安全操作证。
17. 投标报价
17.1 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法,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及维修清单中所有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风险费用、招标代理费、卫生清理费、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17.2 本工程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7万元。投标人投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17.3 投标报价书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书面文件(商务标)一式 二 份,正本 一 份,副本一 份。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 商务标中的授权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及资格证明材料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9.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19.1.1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应当密封装订。商务标按授权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资格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在一起。
19.2 投标文件的密封
19.2.1投标人应当将商务标正本、副本密封在商务标袋内。
19.3 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标记
19.3.1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工程名称、项目编号。
19.3.2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 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 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
时 间:2016年7月29日9时
地 点:滁州市技师学院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1. 开标
21.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1.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2.1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1.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21.2.1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包括:监察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等。
21.3 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21.3.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手持或封入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以供资格审查。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若投标人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装饰装修的企业,本项不需要提供)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装饰装修的企业,本项不需要提供)
(5)现场安装人员具有电工安全操作证。
对于投标申请人不能按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开标程序。
21.4 开标程序
①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主持;
②监督部门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第24.3.1条要求对各投标人进行验证确认;
③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④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⑤对投标人的投标书进行计算错误复核;
⑥由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
⑦招标人 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2. 无效投标文件
22.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3. 评标
23.1 评标办法
23.1.1由招标人3名(含3名)以上代表组成的评标小组对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报价书进行计算和审查,最终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选出一名中标候选人。
23.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废标处理:
①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②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④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期、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⑤因投标人原因改变或遗漏主要指标或技术要求的;
6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招标人发布的最高限价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24. 定标
24.1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24.1.1经过对投标文件评审后,招标人应当推荐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中标候选人名次。
24.2 中标价
24.2.1经投标人确认,在评标中经过修正的投标总报价作为中标价。
六、合同的授予
25. 合同授予标准
25.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对于在合同授予前建造师有在建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26.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6.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同时,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27条规定的数额、时间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6.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6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6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27. 履约保证金
27.1 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数额和地点
金 额: 3000元
收款单位: 滁州市技师学院
开 户 行: 中标后另行通知
帐 号: 中标后另行通知
提交时间: 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27.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27.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7.3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无息退还。
第二章 合同条款
一、通用条款
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4月3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通用条款。
二、专用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示范文本)》专用条款(格式)。
1. 工程价款的支付
1.1 工程预付款: 不预付工程款 。
1.2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全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满两周内一次性付清。
2. 合同价款及调整
2.1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总价合同
2.2 结算价=中标价 。
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第三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一、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2、《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3、《建筑给水排水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6、其他现行的有关规范、行业标准。
7、如国家对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按最新标准和规范为准。
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一、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如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备查;(本条不采用)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本条不采用)
第十二条:如我公司中标,保证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严格按滁州市建设委员会滁建管【2012】23号文件要求办理“一卡通”手续。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币种,金额,大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
3、一旦我方中标,保证在接到开工通知书后 1 日内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在2016年8月15日前施工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移交整个工程。
4、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 万元作为履约担保。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 传 真:
第五章 维修工程量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一 |
机电工程学校 | ||
1 |
钢制入户门维修 |
15 |
樘 |
2 |
床板更换(搬移) |
66 |
块 |
3 |
内移门板(PVC)更换 |
138 |
块 |
4 |
床维修 |
220 |
张 |
5 |
塑钢内门换新 |
1 |
樘 |
6 |
内门栓更换(甲方提供主材) |
23 |
只 |
7 |
柜门维修 |
112 |
扇 |
8 |
铰链更换 |
342 |
只 |
9 |
锁扣更换 |
338 |
只 |
10 |
床栏杆更换 |
50 |
只 |
11 |
床爬梯更换 |
33 |
套 |
12 |
不锈钢窗栏杆更换 |
35 |
根 |
13 |
窗户锁更换 |
59 |
只 |
14 |
玻璃(夹心钢化)更换 |
2 |
块 |
15 |
插座更换 |
20 |
只 |
16 |
开关更换 |
20 |
只 |
17 |
调速器更换 |
50 |
只 |
二 |
技师学院 | ||
1 |
阀门更换 |
101 |
套 |
2 |
洁具更换 |
78 |
套 |
3 |
软管更换 |
78 |
套 |
4 |
龙头更换 |
112 |
套 |
5 |
地板砖铺设(含基层,原有地板起壳铲除) |
100 |
平方米 |
6 |
PVC管更换(卫生间主下水管) |
10 |
米 |
7 |
96个房间床固定 |
208 |
固定点 |
8 |
灯头灯座 |
224 |
个 |
9 |
20W节能灯泡(阳光牌) |
104 |
个 |
10 |
9W节能灯泡(阳光牌) |
120 |
个 |
说明:因本项目为维修工程,工程量较为零散,投标人应仔细勘察施工现场,维修方式以甲方工作人员现场解答为准,其中96个房间床固定方式以现场样品固定方式为准,如果不按甲方规定方式维修,甲方将拒绝验收和支付工程款,综合考虑施工现场情况,做出投标报价。由此发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六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教室、学生宿舍维修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单位:滁州市技师学院 经 办 人: 沈冰翔 联系电话:13955007799 (单位盖章) 2016年7月 |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 经办人:李小丽 王守东 联系电话: 0550-3059921 15056501856 13956302716 (单位盖章) 2016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