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4.25—2016.5.1)
日 期 |
工 作 内 容 |
时 间 |
责任部门 | ||
4.25.-5.1. |
1 |
日常各项临时性工作;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材料准备工作;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工作。 |
周 内 |
办公室 | |
2 |
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迎接教学视导工作。 |
周 内 |
教务处 | ||
3 |
做好全国技能大赛准备工作。 |
周 内 |
实训处 | ||
4 |
组织艺术组教师到全椒参加滁州市中小学合唱教学观摩活动;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学习和材料准备工作;省教育厅组织的“潜在新市民”项目培训试点学校的培训工作。 |
周 内 |
教研室 | ||
5 |
加强对大宗物资,小维修工程的监督工作;加强对校园内的巡查工作。 |
周 内 |
监察室 | ||
6 |
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学生文体活动;学生放假安全教育工作。 |
周 内 |
学生处 | ||
7 |
做好2016年秋招准备工作。 |
周 内 |
招就处 | ||
8 |
做好文明创建相关资料的整理和汇总工作;筹划五四纪念活动相关事宜;落实安排全体在校生进行上半年团籍注册工作;选拔、辅导代表我校参加市读书教育活动主题演讲的同学 |
周 内 |
团 委 | ||
9 |
推进原一职高门面房公开招租、法院起诉工作,争取法院加快调解或判决工作;推进土木水利楼建设工程的图纸设计、运动场及看台的清单和控制价的编制等工作;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
周 内 |
总务处 | ||
10 |
继续做好第二季度教职工生日贺卡、乒乓球比赛奖品的发放工作;与其他工会委员商议5月份活动教职工的活动方案 |
周内 |
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