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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我校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稿: 发布时间:2016-02-23 阅读次数:

各处、室: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6〕2号)文件精神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做好2015年度我校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福兴、邹全胜

  副  组  长:王定文、王清、范铭祥、张一豆

  成      员:施亮、李平、崔康、赵开江、陶文格、秦静、王从涛、沈冰翔、张源、苏鸣、陈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2015年度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主  任:施亮

  成  员:谢爱武、支松柏

  二、考核内容

  学校工作人员考核应当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三、考核标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坚持改革创新,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工作认真负责;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业绩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5.在廉洁从教或廉洁从政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二)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按时参加业务培训;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比较认真负责;

  4.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5.廉洁从业。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组织纪律性不强,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5.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道德品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组织纪律性差,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

  4.未能履行岗位职责,完不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程序

  为了做好2015年度我校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各处、室部门负责人须传达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安排本部门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按时间节点完成考核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被考核人员进行个人总结或述职,同时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表格从学校网站自行下载,或到学校办公室领取),填好后分别交给各自处室领导或分管校领导;

  (二)各处室领导或分管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个人总结或述职以及平时工作表现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三)考核小组审议考核等次建议,并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至7个工作日;

  (四)考核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年度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考核人员;

  (六)对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工作人员进行诫免谈话,限期改进。

  《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报截止日期为3月1日。各处室领导或分管校领导签署考核等次意见之后,于3月3日之前将本部门人员考核表交到校办公室。考核结果公示后,3月10日,学校汇总上报市人社局。

  五、考核结果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资、岗位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按照有关规定晋升薪级工资;

  (二)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

  (三)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四)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在当期绩效工资分配时应当予以倾斜,在参加竞聘上岗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薪级工资不予晋升,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等处分,处分期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其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2016年2月18日

附件

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2015 年度 )

单位: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管理岗位职务

专技岗位职务

工勤岗位等级

本 人 总 结

 

 

 

 

 

 

 

 

评语及考核等次建议

主 管 领 导

                                       

 

签名              年     月     日                        

审 核 意 见

考 核 单 位

                                

 

(盖章)          年     月     日

个人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情况说明

 

(盖章)              年     月     日

人社

部门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