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质量要求
1、工程地点: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校内及大门口。
2、工程内容:就餐通道、雨污分流工程。
(1)、驾训区就餐通道
①、混凝土路面长约18米,宽2米。
②、墙体开洞,装门,高以现有墙体高度为准,宽1.5米 。
③、修整原混凝土路面,清理杂草、打扫卫生。
(2)、雨污分流工程
①、移植树木、拆除人行道大理石、路牙石、。
②、开挖基础:长15米,宽0.6米,深约2.2米。
③、铺设管道、建窨井.
a.管道:θ40cm波纹管.
b.窨井:砖混结构砌墙,井口θ80cm混凝土预制板;
c.另砌50×50×50cm暗井。
3、计划工期: 15个日历天。
4、质量要求: 合格。
5、混凝土路面施工方法及要求:
①. 开挖基础,整平、压实。
②.8cm厚碎石垫层,5cm厚混凝土路面,混凝土标准c20。
③.门:2.5×2.5cm铁方管焊接,壁厚1.0mm,双面包铁皮,厚0.5mm,焊门栓,加锁。
④.原混凝土路面整平。
⑤.清理路面两侧杂草、打扫卫生。
6、雨污分流工程施工方法及要求:
①、5cm砂石垫层,铺设管道。
②、回填土,夯实。
③、恢复树木、人行道大理石、路牙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筑安装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三、报价方法、时间及要求
1、参加投标报价包含材料、安装、运输、利润、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2、本次工程最高限价为17000元,超出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3、混凝土路面暂定36㎡,报每平方米价和总价,结算时以实际面积乘以所报单价,其它为包死价。
4、现场踏勘时间:2014年10月29日
5、开标时间:2014年10月30日下午3:30.
地点: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综合楼二楼总务处。
联系电话:13965990633、18949487799、13965992972
四、资格审验
报价前,招标人对报价人提供的下列资料(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资料原件在审验后退回,复印件由招标人留存:
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或其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注:如果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红章)并注明“仅供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驾训区就餐通道及雨污分流工程招标”。
五、评标办法
1、采用所有投标人报价的总价,最低价中标办法。
2、如果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可当场转入竞争性谈判。
六、其他事项
1、投标人在投标时须交投标保证金2000元,如中标则转为履约保证金,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如不中标则当场退还。
2、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95%,余款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如果无质量问题,在质保期满后,校方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2014年10月27日
1、封面
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签署日期:
附:投标书组成(格式文本)
2、投标报价函和承诺书
致: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我方己经认真阅读《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驾训区就餐通道及雨污分流工程等招标公告》,决定参加报价。
1、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投标报价。(其中砼路面的综合单价: 元/㎡)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认真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工作。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所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提供的文件真实、准确。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地 址:
电 话: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报价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 (报价人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驾训区就餐通道及雨污分流工程等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单位处理投标报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报价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务,本单位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报价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方签字:
日 期:
4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内容: 。
4.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奖罚:每提前或延误工期一天,对等奖罚100元。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五、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
六、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七、 争议解决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滁州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滁州市 人民法院起诉。
八、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当事人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