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官网欢迎您!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全国中小学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

学校首页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综合楼局部改造工程招标文件

发稿: 发布时间:2014-07-10 阅读次数: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综合楼局部改造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单 位: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   (盖章)

 

发 布 日 期:        2014年7月9日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A、投标须知前附表……………………………………………………………2

1、总  则………………………………………………………………………3

2、招标文件……………………………………………………………………4

3、投标文件的编制……………………………………………………………5

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6

5、开标、评标、定标  ………………………………………………………7

6、合同授予  …………………………………………………………………9

第二章   评标办法……………………………………………………………10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通用条款 …………………………………………………………………10

2、专用条款 …………………………………………………………………10

第四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11

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1、授权书 ……………………………………………………………………12

2、诚信投标承诺书 …………………………………………………………13

3、投标函 ……………………………………………………………………14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 ……………………………………………14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15

A、投标须知前附表

编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综合楼局部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滁州市内          

建设规模: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综合楼局部改造工程,主要项目有拆除原墙体、新砌轻质多孔板墙、掏砌门洞、内墙乳胶漆、成品木门制作安装等工程改造,投资估算价7万元。

2

招标范围

见第一章投标须知第2条

3

工期要求

要求工期:   25  日历天

4

质量标准

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5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和建筑工程 贰 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

2、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一 份,副本 一 份。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0.14万元,上述保证金须在开标现场密封完好交纳至招标人处。

8

履约保证金

数   额:    按中标价10%        

收款单位: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开户银行:  中标后另行通知       

银行帐号:  中标后另行通知       

交纳时间:  合同签订前一天       

9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    王 守 东    

时  间:  2014年7月18日16时   

地  点:滁州市交通技工学校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10

开  标

开标时间:2014 年7月18日16时  

开标地点:滁州市交通技工学校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11

中标价

在评标中经过修正的中标单位的投标总报价作为中标价,所报各项单价等亦为中标价的组成部分。

12

招标代理费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人民币2000元计收,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书面文件(商务标)一式 二 份,正本 一 份,副本 一 份。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  商务标中的授权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9.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19.1.1商务标按授权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投标报价表等的顺序装订在一起。

19.2  投标文件的密封

19.2.1投标人应当将商务标正本、副本密封在一起。

19.3  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标记

19.3.1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工程名称、项目编号。

19.3.2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   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  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 王守 东        

时  间:     2014 年7月18日16时      

地  点:     滁州市交通技工学校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未交纳该费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2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第19条和第20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2.   开标

22.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2.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0.1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2.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22.2.1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包括:相关管理部门等。

22.3  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22.3.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建造师应当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手持或封入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以供资格审查,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及建造师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建造师注册证书;

(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安徽省企业业绩信用管理手册(首次进皖的外省或部属企业暂不提供);

(8)投标企业(包括滁州企业)须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证明原件;

(9)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10)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原件。

22.4  开标程序

①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 主持;

②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第22.3.1条要求对各投标人进行验证确认;

③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④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⑤对投标人的投标书进行计算错误复核;

⑥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

⑦由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

 交易中心 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3.   评标小组

23.1  由招标人3名(含3名)以上代表组成的评标小组对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书进行审查。

24.   评标

24.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废标处理:

①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②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信用)保证金的;

④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期、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⑤因投标人原因改变或遗漏项目、主要指标(规格和要求)的;

6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招标人发布的最高限价(见招标文件附件2);

7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24.2  投标人报价必须按招标人发布清单中的名称、项目特征、单位、数量不变进行填报单价、合价,不得漏报,否则按废标处理。如总价与单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投标报价修正方法:数量与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并修正合价与总价;数量与单价乘积不等于合价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正合价与总价;各项合价之和不等于总价的,以合价为准,并修正总价。若投标函总报价与投标报价表总报价不一致的, 经评标小组一致认定后,以复算后价格为准。

24.3 评标办法

24.3.1  评标办法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

25.2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   无效投标文件

26.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7.   评标过程的保密

27.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须严格保密。

28.   定标

28.1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28.1.1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按商务标得分高低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得分的投标人有两个及以上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优先,报价也相同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名次。

28.2  中标人的确定

28.2.1若招标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8.3  中标通知书

28.3.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3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8.3.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28.3.3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8.4  中标价

28.4.1经投标人确认,在评标中经过修正的投标总报价作为中标价,所报各项单价亦为中标价的组成部分。

六、合同的授予

29.   合同授予标准

29.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对于在合同授予前建造师有在建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30.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0.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同时,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的数额、时间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0.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9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0.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9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0.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1.   履约保证金

31.1  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数额和地点

金      额:        按中标价10%           

收款单位: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开 户 行:    中标后另行通知     

帐    号:    中标后另行通知     

提交时间:     合同签订前一天    

31.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1.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1.3  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全部工程量并验收合格后,5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第一条  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第二条  综合评估法是指通过评标小组评审,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第三条  评分标准

投标总报价评审(100分)

一、本工程评分有效报价范围为评审结论合格且投标总报价低于(含等于)招标人发布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本工程的最高限价、清单随招标文件(或招标答疑文件)发布(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2)

二、评标基准值(F值)的确定

F=B×(1-K)

K为评标基准值调整系数。

B为投标人对评审结论质疑及回复后,通过详细评审的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K值的抽取:商务标评审完成后,投标人可现场在20分钟内对评审结论提出质疑,评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质疑进行复议,质疑及复议结束后由招标人当众抽取K值。质疑及复议结束后再出现任何情况均不改变F值及K值。K的取值为1%(代号1),1.5%(2),2%(3),2.5%(4),3%(5)。

三、投标总报价评分标准

1、代理公司根据抽取的K值计算F值,各投标人的工程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值(F值)相比,相同的得100分,每增加1%扣2分,每减少1%扣1分;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百分数取一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2、本项分值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计算,评标委员会审核。

第四条  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

1、评标完成后,按商务标得分高低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若最高得分的投标人有两个及以上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优先,报价也相同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名次。

第三章 合同条款

一、通用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建[1999]313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二、专用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建建[1999]313号)专用条款(格式)。

1.   工程价款的支付

1.1  工程预付款:   不预付工程款                             。

1.2  工程款支付: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5%,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满两周内一次性付清。

1.3中标人必须完成工程量清单(经业主确认)中所有项目,否则,招标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未完清单项目工程量数量乘以投标所报综合单价的3倍扣除。

1.4   乙方应及时支付各方面的工资、费用及材料等款项,如有投诉拖欠,甲方将从下一次工程款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投诉方,纳入乙方总工程款中结算。

2.   合同价款及调整

2.1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确定

2.2  结算价=中标价±工程数量变更×中标综合单价±(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审定签证单价)×(中标价/控制价)±合理索赔。(比例式中中标价和控制价均应扣除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部分)

3   工程拖延施工工期的处理

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计划工期完成的,业主单位根据拖延工期的严重程度采用以下方法处理:

3.1.1督促施工单位采用突击方法赶工期;

3.1.2按拖延工期每天罚款  1000  元,并直接从施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1.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和非承包人的责任停工的,工期顺延。当乙方施工进度或工程质量明显无法达到原定计划标准时,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每延误一天罚款 1000 元,若造成工期延误5天及以上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无条件退场并按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60%支付工程款。

4.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第四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一、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2、《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3、《建筑给水排水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6、其他现行的有关规范、行业标准。

7、如国家对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按最新标准和规范为准。

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一、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二、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如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备查;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第十二条:如我公司中标,保证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严格按滁州市建设委员会滁建管【2012】23号文件要求办理“一卡通”手续。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投

致:        (招标人)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币种,金额、单位)                   的投标总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为本工程负责人,保证在接到开工通知书后  1   日内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在     日历天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并移交整个工程。

4、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        万元作为履约担保。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日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

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综合楼局部改造工程投标报价表》。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综合楼局部改造工程的施工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单位: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经 办 人:李培国

联系电话:13965990633

(单位盖章)

2014年7月9日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守东  李小丽

联系电话: 0550-3059921   13956302716 、15056501856

(单位盖章)

2014 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