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监字〔2014〕1号
各处、室,教研组:
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兄弟学校做法,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决定启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勤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凡女50周岁、男55周岁以上任课教师不参加考勤的,需提交书面申请于2月21日下午5:30前交办公室施亮处。
二、起始时间
2月24日至学期结束。
二、考勤时间
1、上午上班 7:30-8:30 上午下班11:00-12:00
2、下午上班14:00-15:00 (夏季为14:30-15:30)
下午下班16:40-17:40 (夏季为17:10-18:10)
三、考勤地点
1、综合楼一楼大厅(行政教辅人员)
2、教学楼一楼大厅(任课教师)
3、综合楼二楼北侧驾校大厅(驾校和技能鉴定与培训处人员)
三、几点要求
1、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2、教职工办理公务无法签到,应在所属处室或教研组进行登记,经分管校长签字同意后,报监察室汇总。未经允许私自外出一律视为旷工。
3、任何类别的请假(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等)都须按照学校的有关制度办理手续。
4、各处室负责人及教研组组长对所属教职工的考勤及请假审核,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不得隐瞒或变通。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