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 易 文 件
招标单位: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2020 年 03 月
目 录
招标公告...................................................................... 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二章 资格审查办法.......................................................... 1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4
第四章 合同(格式)........................................................ 17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17
第六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交易文件的确认............................. 29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东部校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 | |||||
招标方式 | 自行招标 | |||||
投标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2015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第三方证明等能有效证明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6、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 |||||
招标项目规模 | 投资估算约8.5万 |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0年03月11 日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0年03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3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地点 | 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3幢2单元6层(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
信 息 内 容 | ||||||
工程概况 | 详见交易文件内容 |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支付方式 | 详见交易文件 | |||
工程概算 | 详见交易文件 | 计划工期 | 详见交易文件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交易文件等获取方式 | 网上自行下载 | |||
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保证金数额:0.5万元,开标时现场交纳至招标人处,采用现金形式,需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金额、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 | ||||||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2238号 联系人:潘云亮 联系方式:18955012462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3幢2单元6层 联系人:程辰、郑惠妍 联系方式:0550-6825044、18155081436 | |||||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招标单位 | 招标单位: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经办人:潘云亮 联系电话:18955012462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辰、郑惠妍 联系方式:0550-6825044、18155081436 |
3 | 项目名称 |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东部校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 |
4 | 建设地点 | 滁州市 |
5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比例:100% |
6 | 招标范围 |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东部校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工作(含编制、评审、聘请专家、审批、拿批复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给中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
7 | 评标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8 | 工期 | 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完成报告编制,具备报批条件后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限内取得最终行政批复文件。 |
9 | 质量要求 |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
11 | 报名时间及勘察现场 | 勘察: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联系人:潘老师18955012462 。 答疑澄清时间:2020年03月13日17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 407132572@qq.com邮箱,2020年03月16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安徽滁州技师学院网站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12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3 | 偏离 | þ不允许;¨允许 |
15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850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
16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交易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
17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后,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18 | 投标文件份数 | 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19 |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
2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年03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收件人: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3幢2单元6层(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3幢2单元6层(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
开标顺序 | 密封情况: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资信标、商务标。 | |
21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þ否;¨是 |
22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招标人组成 |
23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 | 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并标明排序。 |
24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招标人网站 |
25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收款单位:另行通知 开户行、账号:另行通知 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水保方案编制完成取得最终行政批复文件后30日内全部无息退还。 |
26 | 付款方式 | 取得合格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后在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本工程招标代理费2000元及专家评审费用约900元(专家评审费用以实际支付为准)。 2、上述所有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给代理机构。 | |
重要说明 |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投标人开标时请自行佩戴口罩。 |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本市(含各县市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且处罚期未满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1 交易文件的组成
2.1.1 本交易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图纸;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对交易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证明文件和商务标两部分组成:
3.1.1资信证明文件部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2015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第三方证明等能有效证明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5) 拟配备的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书
(6)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7)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8)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9)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承诺书;
(10)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3.1.2商务标部分:
(1)诚信投标承诺书;
(2)投标函;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并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开标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查。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审。对于未能提供以上有效材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3.2 投标有效期
3.2.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2.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交易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2.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4.1.1 投标文件:书面文件(资格证明材料和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4.1.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1.3 商务标中的授权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报价表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2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4.2.1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材料和商务标应当分别装订。商务标按授权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报价表等的顺序装订在一起;
4.2.2投标人应当将商务标正本、副本密封在一起。资格证明材料正副本密封于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袋内。
4.2.3 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标记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工程名称、项目编号。
4.2.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 投标文件的提交
4.3.1 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 2020年03月20日09时00分
地 点: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3幢2单元6层(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4.4 迟交的投标文件
4.4.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3.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4.5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1)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主持;
(2)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进行验证确认;
(3)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4)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5)对投标人的投标书进行审核;
(6)由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
(7)代理公司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
(8)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 中标通知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交易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7.1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7.5.2中标人自履约保证金缴纳后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延误的,处罚承包人 1000 元/天的违约金,并书面通知承包人,违约金直接从承包人第一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作为罚款。因承包人原因,自履约保证金缴纳后14日内仍未签订合同的,发包人将提请滁州市公管局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资信证明文件评审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 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核验原件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 | ||
2015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 | 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 | ||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
拟配备的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书 | 检验原件 | ||
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 检验原件 | ||
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承诺书 | 检验原件 | ||
其他重要要求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核验有效身份证原件 |
1、交易文件中资格审查中涉及到的投标单位需要提供企业的相关证书,如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等可以提供公证件扫描,公证扫描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扫描。
2、在交易活动资格审查和评标环节中,凡是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带官方二维码的,投标企业均可以提供复印扫描件替代原件扫描,但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复印扫描件二维码不清晰,无法扫描识别,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
3、以上内容有一项审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不得参加下一阶段开标,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审查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2015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5)拟配备的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书
(6)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7)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8)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9)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承诺书;
(10)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2.审查办法
1、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表要求对投标人审查资料进行核验。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会议;
(2)不能提供标书或标书经审查不合格;
(3)联合体投标人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程序。
第三章评标办法
商务标评审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4.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核实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核实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报价 | ||
4.2.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
1.本表所称投标报价是指按交易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多算投标报价、多报费用不扣减)。
2.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交易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最终按投标报价最低原则,推荐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相同时,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推荐中标候选人:
经资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后,最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先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无效投标条款
3.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的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
(1)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2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要求对投标人审查资料的第三章《资格审查》进行核验。投标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会议;
(2)联合体投标人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保证金不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经评审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无效投标:
3.3.1商标评审
(1)评标委员会依据《商务标评审表》进行形式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2)商务标详细评审标准中有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审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4其他无效投标情况:
(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按第四章《评标方法》4.2.4条款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其价格不利于其他投标人排序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中标价原则上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为准,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与投标报价相比,价格低的为中标价。投标人不接受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1.4.3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6)投标文件没有对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且经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交易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
(10)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与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前后不一致的。
(11)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交易文件的规定对交易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变更交易方式
4.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交易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失败,可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项目发包。
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投标保证金已足额交纳;②、投标资格符合交易文件要求;③、对交易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4.2评标委员会确定无效标和废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投标情况,作出以下评标结论:
(1)认为投标仍具有竞争力,推荐中标候选人;
(2)认为投标缺乏竞争力,否决所有投标,建议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监制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一、技术服务的内容:
1、该项目的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2、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3、该项目所在区域的水土流失预测;
4、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
5、水土保持方案的投资估算、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
6、方案实施保证措施;
7、提出结论和建议。
二、技术服务的方法及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书及本合同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完成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并协助业主组织评审议会,取得批复文件。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服务期限:资料齐备___________个工作日;
3、技术服务进度:资料齐备后__________个工作日完成水保方案的编制工作;
4、服务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水保法律、法规及开发项目水保方案技
术规定进行编制,负责完成水保方案报告批复手续,满足建设项目水保需要。
5、服务质量期限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保密。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⑴甲方应向乙方准确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基本情况资料(工程概况、可研报告等与项
目有关的其它资料)
(2)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
2、提供工作条件:
(1)甲方应为乙方现场踏勘提供方便条件;
(2)其他: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3、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由甲方委派专人同乙方项目负责人协调落实。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技术服务费总额为:¥ 元大写 元):
1.技术服务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2.具体支付方式、时间及费用说明:
(取得合格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后在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
即 元( 元);
3、评价项目时间要求加急等其他特殊情况的,评价经费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相应增加。
第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六条 双方确定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提供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国家相关标准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取得相关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最终的批复文件。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
第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 份,发包人 份,编制单位 份;
委托方(甲方):(章) 受委托方(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户: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一
(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目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2015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第三方证明等能有效证明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5) 拟配备的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书
(6)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7)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8)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9)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承诺书;
(10)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_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签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 ”(项目名称、编号)交易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行为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签章):
年 月 日
本公司郑重承诺:
本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签章):
年 月日
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承诺书
本公司近三年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二
(商务标文件)
投标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二:商务标目录
(1)诚信投标承诺书;
(2)投标函;
(3)详细评审所需其他材料。
(1)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6、被滁州市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7、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记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七、投标人近三年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若发生相关质疑或投诉,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信用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八、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九、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十、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十一、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二、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函
致: (招标人)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的招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交易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币种,金额、单位) 的投标总报价完成本次招标内容。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交易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交易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时间提交报告和负责拿回合格批文。
4、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提交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3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5.我方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
6.如果我们中标,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如违约,贵方有权中止我方合同,并选择其他单位中标。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8、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交易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东部校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 的交易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单位: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经办人:潘云亮 联系电话:18955012462 (单位盖章) 2020年03月 |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郑惠妍 联系电话:18155081436 (单位盖章) 2020年0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