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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0-18 阅读次数:

各系、部、处、室:

为了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及时反馈学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值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实行24小时行政值班制度

行政值班表由校办公室负责制定,学校实行校领导带班及中层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值班时间:白班为8:30—20:30,夜班为20:30—至次日8:30。具体职责如下:

序号

时间段

值班内容

1

8:30~11:00

教学巡查,抽查系部授课情况。检查学生到课率及教师上课情况。

2

11:40~12:30

校食堂陪餐巡查,查看食堂饭菜质量以及学生就餐情况,检查学生就餐秩序。

3

14:20~16:00

教学巡查,抽查系部授课情况。检查学生到课率及教师上课情况。

4

18:30~20:20

晚自习巡查,督查值班教师履职情况。抽查学生到班率及晚自习秩序。

5

21:00~22:00

宿舍巡查,检查学生寝室卫生及学生归寝情况。

6

22:00~次日7:30

在学校值班室值班,处理突发事件,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7

次日7:40~8:20

校门口执勤,维持秩序。检查门岗疫情防控查验情况。督查学生上课迟到情况。

二、值班地点及联系电话

白班值班主要为校内巡查,夜班值班室地点在经信楼西101办公室。校警务室电话:(白天)0550-2172309,(晚间)0550-2170035 ;夜间值班室电话:19856975275

三、值班要求

1.办公室负责制定值班安排表,并下发通知。

2.带班校领导为学校值班主要负责人,带领值班人员认真履职。

3.值班人员须佩带值日标志,做好交接班,填好值班记录;当日值班结束后,须将值班记录拍照发至行政值班工作群。

4.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无故脱岗、离岗,因特殊事由确需调班,应事先与办公室联系,作出妥善安排后报当天带班校领导,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进行。

5.值班人员要认真接听值班电话,在值班期间做好校园巡查工作,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置办理要及时登记。

6.纪检监察室要安排专门人员对行政值班情况进行督查。

四、本通知有关规定自2022年10月19日起执行。

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