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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稿: 发布时间:2023-03-17 阅读次数:

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知识、学历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根据《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教师培训进修管理办法》(〔2019〕10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现组织开展我校2023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修培训计划项目

(一)学历(学位)进修;

(二)职业资格证书考前培训;

(三)中等职业学校(或技工院校)国培、省培等继续教育培训;

(四)其它短期进修培训。

二、进修培训计划制定要求

(一)结合实际制定——各教学系部应根据师资队伍建设发展的需要,认真研究并制定本部门2023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平稳运行。

(二)按照规定执行——学历(学位)进修申报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进修培训规定执行,不按要求报考及未列入计划之内的考取人员,学校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不提供政策及经费支持。

(三)规范进修人数——各部门申报学历(学位)进修进修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部门人员总数的10%;党政教辅人员原则上以在职在岗形式进修培训。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教职工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所在部门。

(二)部门初审——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及教职工培训需求,审核申请人申报材料并填写相关汇总表格(附件2、3)。

(三)学校审定——组织人事处对部门初审材料进行复审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公布名单——学校发布通知,公布进修培训计划人员名单。

四、时间安排

(一)2023年3月30日前,各部门收集和审核申报材料,形成初步意见。

(二)2023年4月3日下午16:00点前,各部门将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的教职工个人申报材料及进修培训计划汇总表电子版材料以部门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Email:czcy2012@163.com

(三)2023年4月5日前各部门将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教职工个人申报材料、进修培训计划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组织人事处311办公室陈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进修培训计划当年有效。未列入当年进修培训计划的教职工不安排外出进修,且事后不再受理相关申请。学历(学位)进修计划审批后原则上不予调整。

(二)列入年度学历(学位)进修计划的教职工,须在取得录取通知书7日内自行到校组织人事处备案并按规定签订进修协议,完成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外出进修。未签订进修培训协议外出进修培训的,学校原则上不予以政策及经费支持,且需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三)参加学历(学位)进修的教职工,需在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按学校有关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附件:1: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docx

2: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2023年教职工学历(学位)进修计划表.xls

3: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2023年度教职工培训计划汇总表.xlsx

组织人事处

2023年3月23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