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诉求,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改进学校工作,推进教育行风建设,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将接待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及领导
每周四下午3:00—4:30为接待群众来访时间(节假日除外),校党委书记、校长两校区轮流接待。
二、接待地点
老校区:经贸楼东201室;新校区:华艺楼208室
三、接待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退休教职工、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群众。
四、接待事项
全校师生员工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退休教职工、学生家长及社会相关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等。
五、接待要求
1.负责接待的校领导要按时到位,认真听取来访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能答复的,当即予以答复;对不能当即答复的要说明情况,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并在《校领导接待日情况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对重大问题应建议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讨论决定。
2.来访人员要服从接待安排,注意维护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正常秩序,就同一问题的群体来访人数不超过3人。对以来访为由,无理取闹、妨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并经劝告无效者,由学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处理。
3.校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校领导接待日的协调、记录、归档和督办工作,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自接到校办《接待日督办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校办将办理结果及时报校领导审阅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反馈给来访者。
4.如遇特殊情况(如上级部门工作会议、外单位来访接待等)无法正常接访,请予委托其他校领导班子成员代为接访,并做好接访记录。
5.协助校领导接待的办公室人员及陪同接待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信访工作纪律,做好保密工作。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