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盖章)
发 布 日 期: 2022年 09月
项目名称 |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东部校区10kv线路及变压器销户、拆除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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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滁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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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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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校内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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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要求 |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电监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2、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体户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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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规模 | 计划投资约4.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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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范围 | 依据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中的所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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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时间 | 2022年9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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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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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2年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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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总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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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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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东部校区10kv线路及变压器、销户、拆除项目。总投资:约:4.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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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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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工程款支付方式 | 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要求:投标保证金数额: 0.4万元(投标人以现金方式现场缴至招标人处,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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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请于 2022年9月29日9时30分前到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网站或总务处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联系人:石中山;联系电话:13955009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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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联 系 人:石中山 联系电话:139550093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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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东部校区10kv线路及变压器、销户、拆除项目招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2、工期要求:不高于15个日历天。
3、招标项目名称:滁州市机电学校东部校区10kv线路及变压器销户、拆除项目。
4、招标范围工程量:拆除学校约200米10kv线路、两台(500KVA及400KVA变压器各一台)、高压计量柜一台,低压配电房(低压柜6组)、拆除24围墙约50平米、路面恢复混凝土约10平方米(厚15公分)、恢复绿化约40平、销户、拆除、所有垃圾外运等项目,详见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配电方案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5、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6、本工程实施地点: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校园内。
7、本工程概算造价约:人民币约4.2万元。
8、最高投标限价:包括总价、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可竞争性费用和税金等全部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控制价,否则,否决其投标。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招标方式:自行公开招标。
二、投标单位须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电监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2、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4、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会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资格审查申报资料要求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注:“投标资料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封面(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企业资质证书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建造师(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投标函;
(7)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8)诚信投标承诺书;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密封袋上应标注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视为原件)。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的将不予接收。若在资格审查资料中缺少任何一项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存在不合格的),则其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5、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经开封,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证书、证明资料,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体户投标。
8、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当最低价出现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投标人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9、定标: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日)满后,无异议的,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1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0.4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带至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至招标人处(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金额等信息)。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未缴纳该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10.1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0.1.1凡是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投标,否则,投标人将被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1.2投标单位在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0.1.3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10.1.4在招标活动中有违规和违法行为;
10.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1、付款方式: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本项目无需质保金。
12、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
13、其他:
1、所有报送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招标人拥有本次招标工作的解释权。
3、本次招标将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如有纠纷,将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仲裁程序解决。
4、第一次开标现场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根据招标人同意,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 2022年 9 月 26日 |
2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2022年 9月 29 日9 时 30分。逾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3 | 现场踏勘 | 投标人自行踏勘。 |
| 答疑及澄清 | 如投标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2年 9月27日12时前将疑问内容以书面形式送至招标人,电话:13955009393,招标人将在2022年9月28日12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发至各潜在投标人,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4 | 开标时间、地点 | 时间:2022年 9 月 29日 9时30分; 地点: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总务处。 |
5 | 中标通知书发放 | 中标公示3日后发放 |
6 | 招标单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 招标单位:地址:滁州市机电工程学联系人:石中山 联系电话:13955009393 |
7 | 重要说明 | (1)各投标人代表需严格遵守当前疫情防控规定。 (2)近日有发热症状或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与重点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3)符合进入开标场所要求的各潜在投标人代表,要佩戴口罩,配合门卫做好测温工作,如实填报登记个人有关信息、扫码进入。 |
第四章 合同条款
一、协议书格式
发包人(全称) (协议书格式)
承包人(全称) (协议书格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按 设计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和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总承包企业必须与指定银行签订委托支付协议。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及时确认劳务分包企业按月提供的农民工工资详细单。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三部分通用条款。
1.工程价款的支付
1.1工程预付款: 不预付工程款 。
1.2工程款支付: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本项目无需质量保证金。
1.3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后,乙方也应及时支付各方面的工资、费用及材料等款项,如有投诉拖欠,甲方将从下一次工程款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投诉方,乙方应承担3000元违约金。
2.合同价款及调整
2.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确定
2.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内的单价及有关费用的报价,不再调整,一次性包干。
2.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3.1材料、施工机械使用费市场价格波动合同价不予调整。
2.3.2工程量变更造价:非中标人原因引起工程量变更,工程量按实调整。
2.3.3新增项目价格,按照最高投标限价使用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计算,按中标价/ 控制价比例下浮让利。
2.3.4工程索赔引起合同价的调整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由于对方责任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行为。
索赔方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索赔处理的原则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包括索赔事件、索赔理由、索赔费用及有效证据的索赔报告。被索赔方或其委托方应及时对索赔事件、费用、理由、证据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计算,核定索赔费用。凡索赔成立的,应按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的合同价调整方式,进行调整。
2.3.5措施项目变动引起合同价的调整
2.3.5.1由于承包人改变施工技术措施,造成的价格变动,合同价措施费不予调整。
3、合同补充条款
3.1所有专业工程分包单位的选择必须经业主认可方为有效。
3.2项目负责人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控制,否则视为违约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违约金;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3工程拖延施工工期的处理
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计划工期完成的,业主单位根据拖延工期的严重程度采用以下方法处理:
3.3.1督促施工单位采用突击方法赶工期;
3.3.2按拖延工期每天500元罚款,并直接从施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3.3对严重拖延工期,经业主多次督促,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的,业主单位报经监察局、公管局等单位批准后,可中止施工合同,并和施工单位进行清算,按已完合格工程量80%支付工程款,原施工企业退场。同时按原中标价格另选同样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原施工单位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另选的施工队伍施工,不得向业主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3.4根据《滁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审减率超过10%的工程项目,超过部分应支付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审计费率为核减金额的4%,项目结算付款单位根据审计结果从工程待结价款中扣除。
3.5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3.6本合同文本未尽事宜,由合同签定双方在发生时具体商定。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1.封面
***********************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封面;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企业资质证书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建造师(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函;
(7)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8)诚信投标承诺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公章)
年 月 日
(或)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定代表人)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人名称)的 (委托人)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 标 函
致: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 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大写:人民币 小写: 的投标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为本工程负责人,保证在接到开工通知书后 3 日内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在 个日历天(工期)内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并移交整个工程。
4、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7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6、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8、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者近三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的;
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一、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尚未完工(以竣工、交工、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项目或在已中标项目(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情形。如有,项目在我市区域内的,接受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项目在我市区域外的,保证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第一日起开始计算 7 日内,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接受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
十二、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十三、如我公司中标,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 号)及国家住建部和人社部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建市[2019]18 号)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对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应将人工费部分按规定汇入建筑工程承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由建筑工程承包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月足额将工资发放给建筑工人;
十四、我公司拟任项目负责人不是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负责人。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基本账户: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