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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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五一”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5     信息来源:     


保〔2017〕1号

各系、部、处、室:

“五一”假期将至,保卫处特提醒广大师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一、各部门要开展一次节前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严防意外事故发生。各办公室要锁好门、窗,请勿将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室。离开办公场所时要断水、断电、断气,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相关部门要严格管控实验用的有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品,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

二、宿管部门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防不法分子进入楼内,宿管值班人员要注意及时检查各宿舍门窗落锁情况,发现损坏要及时予以修缮。提醒学生勿将大量现金存放在宿舍或携带在身上,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及其信息;如有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休息时,切记关好门窗;外出时要将门窗锁好,发现损坏及时向宿管人员报告;遵守宿舍用电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三、各部门要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注意防范抢劫、抢夺和盗窃案件发生。夜间尽量减少外出,尽量避免单独在外行走,不要到偏僻、无人或陌生的地方去,尽量远离拥挤人群,以免发生被盗和踩踏等事件。

四、师生员工出行时应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注意查看公安部门发布的出行安全提示,遵守交通规则,远离拥挤人群,不要乘坐无牌、无证及超载车辆,以防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敲诈、勒索等案件。遵守景点、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服从指挥。停放车辆时,应及时检查车窗、车灯是否关闭,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五、天气逐渐转热,有关部门要加强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学生处要认真做好工作方案,各系(部)、班级要认真落实各项宣传教育活动,严防学生游泳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

六、相关部门要认真安排和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节假期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保持手机畅通。

保卫处安排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如有警情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校园门卫值班电话:3081535  行政值班电话:3082936

派出所报警电话:110        火灾报警电话:119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7年4月25日